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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您的學號及系組?或直接洽所屬教務單位。              社科院教務分處             (23519641轉207~211) ==> wer (咕嚕卜貝) 提到: > 我想請問的情形是這樣的 > 去年我修了法律系債總的課程 (上)過了 但(下)被當 > 所以下學期要重修債總(下) 而且我下學期就要畢業了.... > 但是因為系所課程安排異動的關係 現在改成多是債總(一)(二)的形式 > 只剩下兩門債總(下):其中一個是限科法所的(我資格不符) 另一個是開在夜間部的 > 請問我要選修那門夜間部的債總(下)就按照一般辦理夜修的方式嗎? > 也要另外繳費嗎?? > 謝謝了~ -- ☆ [Origin:椰林風情] [From: 140.112.150.37] [Login: **] [Post: 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