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NTUacadem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引述《nrk.bbs@bbs.ntu.edu.tw (nrk)》之銘言: : ==> Horn.bbs@ptt.cc (新生活) 提到: : 本校學則第48條第4款有關雙重學籍退學之規定如下。 : 1、93、7、13原來之條文。 : 同時在國內其他大學院校註冊入學者。 : 2、94、8、4修正之條文 : 事先未經校方同意,同時在其他校院註冊就讀者。 : 93學年度(含)以前入學學生, 同時在國內其他大學校院 : 註冊入學者。 : 3、95、8、18再次修正時,刪除本款之規定,即現行條文已無 : 雙重學籍退學之規定。 : 綜合上述修正之過程,可歸結如下: : 1、93學年度(含)以前入學者,只要雙重學籍一經查明則退學 : 2、94、8、4修正為可先報備,即94學年度入學者, : 可事先經校方同意具雙重學籍。 : 3、95、8、18已刪除雙重學籍退學之規定,故95學年度入學者, : 已無雙重學籍的問題 : 註冊組 敬覆 我原本是台大b93級 依上述規定 不能辦理雙重學籍 今年參加台大大二(b95級)轉學考 抵學分之後 或許可以提高編級到b94級 並且同時考上台北大學 看本文 申請雙重學籍應先向校方報備核准? 但我這兩天去教務處問 對方跟我說台大沒有雙重學籍的規定 所以不需先向校方報備 也不用辦任何手續 (我有明說我的情況) 我該聽誰的 XD 若要辦手續 我該如何辦? 教務處並沒有申請表格啊. 懇請回覆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70.118.24 ※ 編輯: Biomechanics 來自: 203.70.118.24 (08/06 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