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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hisky.bbs@ptt.csie.ntu.edu.tw (西伯利亞冰稻草) 提到: > : 設立食物販售商店是合法且按規定辦理的事項 屬於學校管轄 > : 攤販被取締請向台北市政府或所屬地方警察機關陳情 > : 若想讓攤販到校內合法設立據點 也有不少前例可循 > 如果之前管理單位就依法取締,我當然沒有話說 > 可是這一切為什麼那麼巧合? > 如果取締攤販就可以解決一切問題 > 為什麼之前都不去做 這是警察機關怠忽職守 跟總務處有什麼關係嗎? 要抗議取締攤販的可以去各主管機關網站留言 找不到的可以考慮從公館站搭捷運到市政府拉白布條要求馬市長出面說明 這個建議看起來很好笑? 沒錯 但絕對你比在校內機關的板上大聲疾呼非該機關所管轄事項來得有意義 因為只要走錯路 就永遠也到不了你想去的目標 > 什麼叫做合法設立據點?是真的是每個人都有平等權利可以爭取的嗎? > 到目前看起來,它是有門檻的吧! > 誰能跨過這個門檻呢? 要講門檻 就來說說鹿鳴廣場的例子吧 先聲明 這是純粹從人情面來闡述 從道理或法制上來說根本沒有什麼好講的 我大一在共同教室上軍訓課時 姊妹花雞排也不過是在舟山路擺攤的非法攤販 今天雞排已是台大美食名產之首 還兼營各式早餐飲料 如果各位真的無法忘情門外的早餐 去總務處問問上面的例子或者直接問問雞排姊妹花會很難嗎? 如果賣了十四年這麼廣受愛戴的早餐還沒辦法跨過門檻 那是學校的門檻太高 還是攤販本身的問題? > 攤販難道不是一種反制 > 對我而言,更重要的是,原本預期摩斯的進駐,會增加我更多買早餐的選擇權 > 可是為什麼我的選擇權,卻因為他的來到而減少? 唸到台大 還要學校幫你保障購買攤販販售早餐的多樣性 你難道不知道走過馬路有多少家販賣早餐的商家? 要不要建議台大開辦營養早餐跟下午點心 還規定一定要有綠豆麥片湯跟幼稚園老師? -- ☆ [Origin:椰林風情] [From: 61-219-228-19.hinet-ip.hine] [Login: 44] [Post: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