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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female_club 看板] 作者: kinah (愛妳鍾情) 看板: female_club 標題: 緊急:請加入移民人權連署 時間: Wed Dec 24 20:49:03 2003 (ps. 今天已經抗議過了) > 各位朋友 > > 「移民三法」(移民法、國籍法、移民署組織條例)在行政院的壓力下, > 於非常短促的時間內送交立法院審查,並將在本週四由立院法制委員會 > 召委吳東昇(台聯)召集會議,進行二讀。「移民/移駐人權修法聯盟」 > 於兩週前成立,我是「聯盟」的顧問之一。我們認為「移民三法」有 > 非常嚴重的問題,此版本的移民署若果真於明年三月前成立,不僅對 > 移民與移駐人士的人權造成莫大損害,也嚴重違反多元文化的精神 > (具體的原因,請參見附加檔中之說明)。因此「聯盟」決定於本週三 > 召開記者會,其間並發動連署,希望可對行政院和立法院造成壓力, > 以重新擬定「移民三法」。 > > 這封信的附加檔中也包括了連署書,非常希望各位朋友們可以以團體或 > 個人的名義加入連署,並將此信forward給其他可能關心此議題的朋友。 > 因為時間非常緊迫,得願意連署的朋友於週三前將表格回傳到婦女新知 > 基金會,傳真:02-25028725 > E-mail : hsinchi@ms10.hinet.net > > 謝謝!!! > > 趙彥寧 > 東海大學社會學系副教授 > =========================================================== 移民/移住人權修法聯盟連署書 標榜人權立國的台灣政府總是大肆吹噓人權政績,但實質施政上對移民 人權卻是長期漠視。移民/移住人口不是這一、二年突然湧現的,我們 的祖先正是一批批漂洋過海,來台打拼的「羅漢腳」。只是今天,一個 主要由移民組成的台灣社會,處處顯現對移民/移住人口排斥與疑懼。 外籍與大陸配偶及其家人不是被媒體塑造成為錢圖謀不軌的「外籍新娘 」,就是製造社會亂象的問題家庭。政府粗糙的執行措施是將外籍與大 陸配偶預設成罪犯;大張旗鼓的生活適應普查過程漏洞百出、缺乏誠意 的調查結果卻是地方政府刻意突顯「假結婚」嚴重氾濫的最佳數據;侵 犯隱私、傷害人權的面談內容,竟然成為政府炫燿政績的宣傳品。以人 權立國自居的台灣,落實到政府政策與媒體報導上,我們只看到污名化 與仇視的不斷深化與挑撥。 為了爭取移民/移住人民應有的人權,關注移民者與外籍工作者權益議 題的非政府組織、以及長期關注此議題的學者與律師籌組「移民/移住 人權修法聯盟」,在此提出我們的立場與訴求。希望邀請您/貴團體一 起連署參與,和我們一起提出對政府移民政策的建議與修法方針,促進 社會大眾對相關議題的理解與對話,並進而消除偏見歧視,俾使移民/ 移住者享有作為臺灣一份子的權利! 我們的立場: 人人皆享有基本人權,不因種族、膚色、性別、語言、宗教、政治或其 他見解、國籍、社會出身、財產、出生地或其他身分而有區別,並鼓勵 多元社會發展,促進社會對話以消除歧視。 我們的訴求: 一、 依據台灣已簽署的《世界人權宣言》,明白規定國家政策不得 因種族、國籍、性別等等而侵犯個人基本權益,然目前行政院擬訂之移 民署組織條例卻集警察權、檢察權與司法權於一身,將移民/移住者視 為潛在犯罪因子,以防堵管制概念為機關設置之基礎。以打擊犯罪之名 ,行侵害人權之實。因此,我們要求立刻停止目前行政院所提之移民署 草案,重新回歸到以人權為基礎的公共討論。 二、 鑑於移民政策應需整體考量,並為防止機關濫權,我們主張組 織法應與作用法同時修訂、考量。行政院移民署組織條例草案為組織法 ,應與作用法-入出國及移民法-同時修訂考量,方能針對整體移民政 策、移民署職掌工作內容、監督申訴機制,與其他部會於職權劃分與相 互合作之關係等,提出具體規範事項。 三、 行政院所提移民署組織條例草案與移民相關法令關乎台灣未來 移民政策制定、實際執行機關之組織及權限,為國家移民政策之重要一 環,攸關移民/移住人民與其家庭權益,而移民政策隱含之社會組成概 念,更是影響台灣人民對「國民」的想像與認同。因此,我們要求擴大 公共討論,讓移民/移住者及其家庭,與社會大眾能充分了解、參與。 移民/移住人權修法聯盟發起團體:婦女新知基金會、台灣人權促進會 、南洋台灣姊妹會、新事社會服務中心、外籍新娘成長關懷協會、女性 勞動者權益促進會 學者、律師顧問群:世新大學社會發展研究所夏曉鵑副教授、東海大學 社會系趙彥寧副教授、賴芳玉律師、賴淑玲律師、世新大學性別研究所 陳宜倩助理教授、台大法學院博士後研究陳昭如、淡江大學未來學研究 所蘇哲安助理教授等 移民/移駐人權修法聯盟加盟團體:台北律師公會人權保護委員會、愛 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外籍配偶人權促進會、國際醫療行動協會(擴大 連署中) 傳真回函 請回傳至婦女新知基金會02-25028725,或 e-mail:hsinchi@ms10.hinet.net謝謝! □以團體名義加入連署 團體名稱: 聯絡人: 聯絡方式: □我要以個人名義加入連署 我是: 聯絡方式: 國籍/居住縣市: 附件 一、台灣政府自許人權立國,目前更積極制定人權保障基本法,試圖引 入國際人權標準。然而,根據行政院移民署組織條例草案的內容,人員 編制中有75%具警察官之身分,移民署可制定政策、認定是否違法,並 立即強制處分,成為一個集警察權、檢察權、司法權於一身的行政機關 ,再加上缺乏監督申訴機制,移民署將宛如戒嚴時期的警備總部復活, 明顯將移民者視為潛在之犯罪者,對移民/移著者及其家庭之人權將造 成莫大傷害。因此,我們要求立刻停止目前行政院所提之移民署草案, 重新回歸到以人權為基礎的公共討論。 二、目前行政院主張移民署組織條例屬組織法,故未明確訂定具體工作 內容、民眾申訴管道與監督機制等事項。然而,移民署組織條例牽涉到 國家的移民政策,且依照目前行政院移民署編制中,未來警察、警官比 例過高,缺乏通譯人才之設置與培養,缺乏監督機制與申訴管道等事項 ,皆對移民/移住者及其家庭之權益有莫大的影響。因此,我們要求行 政院必須將移民署組織條例與入出國及移民法同時提出、進行審議,才 能確保移民/移住者與家庭之權益。 三、台灣為民主開放之國家,人民對於各種社會議題有發表言論之自由 與能力。然而,政府所提出對於移民/移住人權的相關政策、法律,卻 未經過公開討論,亦未考量移住勞工之相關權益,更未提及移民政策對 於台灣社會未來樣貌的重要性。因此,我們要求,政府在制定移民政策 時,需經過公開擴大討論,讓移民/移住者及社會大眾均可充分參與。 目前若倉卒通過此一草案,不僅移民署組織條例將成為侵害人權之惡法 ,對移民/移住人權與其家庭造成傷害,更將扼殺台灣社會追求多元包 容的進步可能! -- Power can be taken, but not given. The process of the taking is empowerment in itself. -- Gloria Steinem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8.87.81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157.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