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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violent1 (且行且珍惜)》之銘言: : ※ 引述《Urim (追隨天地之心)》之銘言: : : 徵求錄音檔,分組組員、筆記等任何與課程相關的事物, : : 不管對方是義務性幫忙或是利益交換,其中牽扯板方不管。 : : 如果已徵到,請自行刪除文章。 :) : 這個跟: 6、不開放買賣教科書與筆記文章,請移駕至barterbooks板。 : 有什麼差別嗎? : 可以徵求任何東西 包括筆記 : 但是卻不能主動賣書 賣筆記? : 那麼需要的人不是應該去barterbooks : 或者雙向開放 否則我認為不公平哦。 我來了…此篇一並解釋oo000oo、violent1或等人的疑問。 :) 關於徵求和買賣的差別,首先提出精華區裡的資料,這是過去曾辦的投票: 是否同意版上出現廣告文章?! 6 票 0.50% yes 14 票 1.16% no 280 票 23.12% 無意見 13 票 1.07% ----------------------------------- 0 票 0.00% 是否同意出現徵書,筆記,考古題 4 票 0.33% 的文章?! 0 票 0.00% yes 226 票 18.66% no 33 票 2.73% 無意見 39 票 3.22% ----------------------------------- 0 票 0.00% 否同意出現買書,筆記,考古題 1 票 0.08% 文章?! 1 票 0.08% yes 200 票 16.52% no 60 票 4.95% 無意見 35 票 2.89% 有注意到嗎?問題是「是否同意出現書、筆記、考古題的文章」, 並沒有開收所謂自由的字面上論述。 其實在這制定[徵求]類別文章和禁止賣賣教科書這條規定上, 掙扎很久,因為這兩點互有衝突,要就全面禁止,不然就全面開放…… 但看過以往板面的[徵求]文章,進板畫面的簡易板規, 還有曾經辦過的投票,我是這樣想的: (進板畫面的板規:本板不開放買賣教科書與筆記文章,請移駕至barterbooks版。 課程板不嚴格禁止[徵求]文,不過板主會視時間、情況刪除。) 前幾任的板主保留這樣的規定,只是為了方便性, 提供給板友們的方便,因為考慮板友可能會有這樣的需求, 所以開收了[徵求],但禁止了買賣二手書, 畢竟課程板不是買賣板,與「二手書板」、「跳蚤市場板」性質有異, 全面開放的話,板面充斥這樣類似「廣告」的文章, 我想這就失去課程板的意義了。 由買方發文徵求,總比賣方無頭無腦發文找買家好多了… 且[徵求]不一定都是利益上的買賣,板面上保留的文章有不少是義務幫忙, 當然私底下交涉情形板方是無從插手的, 所以也希望板友徵完後自動刪除。 總而言之,這是一條很投機的規定… ^^|| 如果板友認為[徵求]文礙眼,那可以再改改,板規不是一成不變的, 有問題歡迎再提出。 上課去… (>﹏<) -- ╔╮ ╮ ║∣ ║ ╖╭ ╮ ╒╤╦╮ ╠╡ ║ ╠╯ ∣ ∣∣║∣ ╰╧═╯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21.186 ※ 編輯: Urim 來自: 140.112.221.186 (06/16 2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