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reader7477:要用加簽 還要到中文系辦蓋章才承認 01/16 00:29
我已經於上學期修過國文上了
下學期因為排課的需要所以想要換個時間的班
我看了精華區說
首先請注意,同一學年度上下學期不可換班,且
大二以上同學,可跨院選班。
加簽「國文下」的方式與上不同,
請攜帶你「國文上」通過或抵免的証明(如歷年成績單),
先去找到願意收的老師加簽,然後再到中文系辦公室找楊助教蓋章即可。
可是記憶中 選課系統有個"加選"的選項
如果用了加選 還要用上面的方法嗎?
還是說 要選國文下非要用加簽的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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