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NTUcourse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同學若有以下情況,得填具「學生報告書」請求補辦理加選,經授課教師、 開課系所、學生所屬系所主任簽章表示意見後,送交所屬教務單位簽請教務 長核定: 1.因學分不足會遭強迫休、退學者。 2.應屆畢業生:因缺修學分,會導致本學期無法畢業者。 上兩點了無新意 3. (1)非應屆畢業生 教務處的表達能力有待加強,沒有應屆畢業生不能主張的道理 (2)因不可預期、無法避免 僅有不可抗力事由才能免責 在法律上僅有極特殊的契約或侵權行為需負這種事變責任 立法者亦僅能審慎為之 不過這還是有討論的空間 (3)且不可歸責於同學本身 立法技術上這叫做贅文 畢竟其已強加學生一不需要故意過失的事變責任 (4)之特殊情況,檢附相關證明者。 這裡是重點 就如同舉證責任落在嫌犯而非檢方般荒謬 諸君以後選課時 請拍照存證 或將你們的加退選紀錄一張張列印下來 以響應學校試辦新之節省紙張與能源之初衷 當世界各國都放棄了國庫理論時,秉持著台大優良傳統的行政人員卻永遠不會出錯 ============================================================================== 雖然從前幾封函覆可知 單純不了解新制度的人(像我) 已不太可能退選了 但這幾天我看到其他有退選卻退選失敗的人(如果他們的故事是真實的) 遭受學校這樣的待遇 雖然已經跟我無關了(我己經積極面對我的新課程了) 但...這是不對的吧... 對於前面有些版友對我們的不以為然 我也只能給你們祝福囉 畢竟以如此認知 所有處罰的法律效果都是被處罰人應負的責任 上天祝福你們繼續注意人生中的每一個細節 也祝那些退選失敗的同學最後有好的協商結果 並為不小心看到這篇冗長廢文的版眾們致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2.173.12 ※ 編輯: goodrink 來自: 59.112.173.12 (03/07 19:32)
tsaiyi18:推推推! 03/08 0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