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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badtzmaru (叉叉丸)》之銘言: : 抱歉,經查簽署「教師加簽同意單」並不在3/6加選期限的限制, : 所以繳交加選說明的期限仍維持原狀3/6 : 這則訊息並不需理會。 : 課程教學助理 我想請問一下 助教您說的: 已選上的人 就不需要再寄加選說明 是不是應該還是指 -> 屬於在 "第一階段" 或 "第二階段" 選上的人 而 不包括還屬於 "加退選階段" 的人 而要在加退選期間選這門課的人 是否還是要等到3/6之後的通知為準 不然還沒過3/6的期限 而對於還在認真寫自薦函的人 是否有點奇怪 再麻煩助教解釋 感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6.127.12
badtzmaru:本課屬於第三類加選,加退選期間(開學前兩週)學生可自 02/26 00:40
badtzmaru:行上網登記,等待電腦分發。我是指如果已知由電腦分發上 02/26 00:40
badtzmaru:的同學,那便不需再撰寫加選說明了。而加選說明的目的, 02/26 00:41
badtzmaru:是要留待第三週,藉由「教師加簽同意單」讓有心想選課的 02/26 00:42
badtzmaru:的同學還有機會能夠選上課 02/26 00:42
badtzmaru:希望這樣你有比較理解我的意思。^^ 02/26 00:43
kurakimai20:我知道意思了 謝謝助教 02/26 01:34
godsmirror:!!!我以為沒有在開學前沒選到的人都要寫說明再等候公布 02/26 15:26
godsmirror:所以就沒有去加選耶!!! 02/26 15:27
godsmirror:拍謝多了一個"沒" 02/26 1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