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屆菁英盃全國高中辯論賽邀請函
受文者:各高中辯論社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十一月七日
主旨:邀請各校辯論性質相關社團參加 第八屆菁英盃全國高中辯論賽
說明
一、比賽時間:九十五年二月七日至二月十一日
二、比賽地點:國立台灣大學學生第二活動中心 及法社學院校區(詳情另行公佈)
三、備選題目:十二月一日公佈於社團網頁上(http://www.debate.club.tw/)
四、領隊會議:第一次領隊會議-民國九十四年十二月十日(六) 下午一時三十分報到於\
台灣大學社法學院 法十六教室,若不克出席第一次領隊會議,請於十二月八日晚上十點\
前告知主辦單位,由主辦單位代理抽籤。
五、報名方式:
〈一〉繳交報名費及保證金:本次比賽繳款只限於匯款及ATM轉帳(不提供現場繳交),請\
於十二月八日下午五點前匯款至以下帳號
0001236 0531400 戶名:國立台灣大學健言社
匯款時,請務必以校名為匯款人(不要用私人名字以方便對帳,謝謝)。ATM轉帳者請務\
必保留收據於領隊會議時出示。
〈二〉繳交報名表:請於十二月五日晚上十點前E-MAIL至:b93302240@ntu.edu.tw 或
b93302113@ntu.edu.tw 煩請於信件標題註明「菁英盃報名表、報名學校校名」。內容需
包含兩位聯絡人(非指導老師)及是否住宿,依以上方式繳交報名費、保證金及報名表後始\
完成報名,若有欠缺視同未完成報名手續。
〈三〉本次比賽報名不限總隊數,但每校只能夠出一隊,逾期報名(含逾期繳費),將不
受理。請於12月8日晚上十點整上台大健言社網站觀看確定報名隊伍的公告,如有已完成\
報名卻未在名單上請直接電話聯絡台大健言社學長姐。
六、參賽資格:每隊選手以具有該報名學校高中學籍為限。
七、報名費用:報名費每隊新台幣三千元整,保證金每校新台幣一千元整(含住宿保證金)
八、主辦單位連絡方式:台大健言社 執行長 許瑋庭 0933012295
裁判長 李佳霖 0920741321
九、備註:若對於上述有任何意見請於領隊會議時提出。請密切注意台大健言社網頁,任\
何新公告都將發表在社團網頁上。為保障各校參賽權,請及早完成報名
國立台灣大學健言社 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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