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屆菁英盃全國高中辯論賽邀請函
受文者:各高中辯論社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九十五年十一月二日
主旨:邀請各校辯論性質相關社團參加 第九屆菁英盃全國高中辯論賽
說明
一、比賽時間:九十六年二月十日(六)至二月十四日(三)
二、比賽地點:國立台灣大學學生第二活動中心及法社學院校區(詳情另行公佈)
三、備選題目:
我國政黨黨務工作人員、政務人員及選任公職人員應禁止擔任主
持、製作媒體職務
我國代理孕母應合法化
讀書的成就靠的是天資 / 讀書的成就靠的是努力
社會福利應重於經濟發展 / 經濟發展應重於社會福利
經濟發展應重於文化資產保護 / 文化資產保護應重於經濟發展
大學教育應朝企業化經營 / 大學教育不應朝企業化經營
新聞媒體應以營利為目的 / 新聞媒體不應以營利為目的
網際網路增進人際關係 / 網際網路淡化人際關係
四、領隊會議:第一次領隊會議-民國九十五年十二月九日(六)下午一時三十分
於台灣大學法社學院 法社十六教室 報到,若不克出席第一次
領隊會議,請於十二月七日晚上十點前告知賽務長,由主辦單位
代理抽籤。
五、報名方式:
〈一〉繳交報名費及保證金:本次比賽繳款只限於匯款及ATM轉帳(不提供現場繳
交),請於十二月一日(五)下午五點前匯款至以下帳號
0001236 0531400 戶名:國立台灣大學健言社張維哲
匯款時,請務必以校名為匯款人(不要用私人名字以方便對帳,謝謝)。
ATM轉帳者請務必保留收據於領隊會議時出示。
〈二〉繳交報名表:請於十二月一日(五)晚上十點前E-MAIL至
b94a01214@ntu.edu.tw及patrick0652@hotmail.com,煩請於信件標題註
明 「菁英盃報名表─報名學校名」,內容需包含兩位聯絡人(非指導老師)
及是否住宿(註明需要幾間房間);並需至第九屆高中菁英盃家族
http://tw.club.yahoo.com/clubs/NTUdebate-9登錄資料。依以上方式
繳交報名費、保證金及報名表後始完成報名,若有欠缺者視同未完成報名
手續。
〈三〉本次比賽報名不限總隊數,但每校只能夠出賽一隊,逾期報名(含逾期繳
費),將不受理。一領當天公佈總隊數。
六、參賽資格:每隊選手以具有該報名學校高中學籍為限。
七、報名費用:報名費每隊新台幣三千元整,保證金每校新台幣一千元整(含住
宿保證金)
八、主辦單位連絡方式:台大健言社 執行長 張維哲 0972356726
裁判長 徐穆儀 0933502058
賽務長 李昱融 0918043033
九、備註:若對於上述有任何意見請於領隊會議時提出。請密切注意第九屆高中
菁英盃家族http://tw.club.yahoo.com/clubs/NTUdebate-9,任何新
公告都將發表在上面。
國立台灣大學健言社 啟
※ 編輯: kuofuchi 來自: 59.117.67.159 (11/03 0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