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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屆菁英盃全國大專院校辯論比賽邀請函 受文者:各大專院校辯論社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一百年十月三十一日 主旨:邀請各校辯論性質相關社團參加第四十三屆菁英盃全國大學院校辯論賽 說明: 一、比賽時間:民國一百零一年一月十八日(三)至一月二十日(五) 二、比賽地點:國立臺灣大學社會科學院校區 (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二十一號) 三、比賽制度:新式奧瑞岡五五四制 四、參賽資格:每隊選手以具有大學一、二年級學籍者為限。        本次菁英盃每場比賽皆須有一名以上大一出賽。 五、備選題目: 民國一百年十月三十一日前公布 六、報名方式: 1.繳交報名費及保證金; 繳款方式:請使用「自動櫃員機轉帳」或「入戶匯款」 繳款期限:民國一百年十一月十七日(四)下午三點前 匯款帳戶: 郵局代號 局號 帳號 戶名 700 000123-6 053140-0 國立台灣大學健言社潘新霖 ◎以自動櫃員機轉帳者,請務必保留收據於第一次領隊會議時出示。 ◎入戶匯款繳費者,請務必以「校名」為匯款人,勿使用個人姓名。 2.繳交報名表: 繳交方式:以電子郵件寄送 信箱地址:b98701208@ntu.edu.tw 繳交期限:民國一百年十一月十八日(五)晚上十二點前 ◎主旨請註明:「大學菁英盃報名表(XX大學)」 報名表內容需包含: 1)報名隊數 2)兩位聯絡人姓名及聯絡電話 3)若為自動櫃員機轉帳者,請附上交易序號末五碼以供對帳 依以上方式繳交報名費、保證金及報名表後始完成報名, 若有欠缺視同未完成報名手續。 七、報名費用: 報名費:每隊新台幣兩千五百元整 保證金:每校新台幣兩千元整 (報名兩隊以上者僅須繳交兩千元保證金) 八、領隊會議: 第一次領隊會議 時間:民國一百年十一月十九日(六)上午十時三十分 地點:國立臺灣大學社會科學院法十六教室 若不克出席第一次領隊會議,請於民國一百年十一月十八日(五)晚上十點前告知賽務 長,屆時將由主辦單位代理抽籤。 第二次領隊會議 將於第一次領隊會議時公佈 九、獎勵方式: 1. 團體獎:錄取冠、亞各一隊,季軍兩隊。 2. 個人獎:最佳辯士一名,明日之星一名。從團體獎隊伍中選出。 十、棄賽處理 於民國一百年十一月十八日(五)晚上十點前棄賽,保證金及報名費全額退費。 於民國一百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六)晚上十點前棄賽,扣除保證金1000元。 於民國一百零一年一月十七日(二)晚上十點前棄賽,扣除保證金2000元。 於民國一百零一年一月十七日(二)晚上十點後棄賽,保證金及報名費全額扣除。 十一、連絡方式:臺大健言社 執行長 潘新霖 0919638247 裁判長 王芷涵 0919236321 賽務長 林家萱 0971083579 十二、備註: 若對於上述有任何意見請於領隊會議時提出。請密切注意台大批踢踢實業坊NTU_debate 及臉書活動"第四十三屆菁英盃全國大專院校辯論比賽" 活動網址 http://www.facebook.com/event.php?eid=224998934227335 任何新公告都將發表在社團BBS板及臉書上。 國立臺灣大學健言社啟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50.46.249 ※ 編輯: acein3460 來自: 111.250.101.30 (11/26 1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