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yic (短髮+靴子^^)
看板NTUeducation
標題Re: [問題] 教育學程
時間Mon Jan 20 19:36:04 2003
※ 引述《lyic (短髮+靴子^^)》之銘言:
: ※ 引述《Obiwan (One Force;One Choice)》之銘言:
: : 國立臺灣大學教育學程修習辦法
: : 第 四 章 修業年限、成績、學分
: : 第十二條 教育學程修業年限至少二年,修習教育學程之學生未在規定修業年限內修
: : 滿應修學分者,得申請延長修業年限一年至二年;其延長之年限應併入大
: : 學法及其細則所定延長修業年限內計算。
: : ----
: : 照你這樣說,大四的不就得趕快想辦法讓某個必修被當,
: : 不然學程也修不完,馬上就得畢業被趕出校門了?!
: ㄜㄜㄜㄜ 這真是太錯誤的認知了-.-
: 大家看法條的時候要記得把全部都看完喔~~!!
: 這一條的意思是說,你要是大二升大三考上教育學程,
: 你最快也只能在大四畢業時把學程修完(不過這是mission imposible啦)
: 要是修不完的話呢,你還可以延長兩年,修到大六。
: 所以說一般系所可以唸到大六,獸醫系大七,牙醫系大八....依此類推~~
: 如果很厲害的考上了研究所,恭喜你,你可以把沒修完的留到研究所再修,
: 就不用延畢啦~~~不過這個部份就要自己去教務處辦手續囉(要辦什麼自己去找thx^^)
: 這樣子聽懂沒^^??
: 需要技術性延畢的是像生技學程或食品學程之類的唷~~~
: 不要弄錯了!!
: 教育學程是全校唯一可以自動延畢的學程!!
: 也就是說,比照輔系跟雙主修啦。
: (住宿生還可以住宿^^ 不會被趕出去:D)
啊 哈哈哈哈 回錯篇了,
我要回的是l網友的那篇^^;;;;
--
向有你的地方靠近
是我的慣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140.112.226.41
※ 編輯: lyic 來自: 140.112.226.41 (01/20 19:36)
→ lpyd:抱歉我弄錯了..... 推 61.223.92.178 01/21
→ Obiwan::) 推 140.112.7.59 0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