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台端九十二年四月十六日電子郵件,已悉。
有關台端所詢大學校院暑期得否開設教育學程課程之問題,
依據本部師資培育審議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決議:原則同意暑
期開課,惟教育學程修業年限應至少二年。謝謝您的來信,祝
平安健康!
教育部中教司 啟
備註:
一、如再E-mail,本部接收帳號仍為mail@mail.moe.gov.tw
二、如對師資培育法規仍有疑義,
請逕至本部全球資訊網站
http://www2.edu.tw/high-school/index.htm/中教司/法令規章項下查詢
或電洽語音服務專線(02)23566336。
三、聯絡人:師資諮詢服務小組(電話:02-23565662)
看來是可以開暑修班,不過不能因為暑修而減少修業年限,
就是說大四才考上的人,不管怎樣,一定要延畢一年,
就算教育學程的課都已經修完。
這樣的話,應該可以找老師來開課,
有人想特別修什麼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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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140.112.173.1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