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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youcent (活著...)》之銘言: : ※ 引述《PiggyJ (☆==== 王 ====☆)》之銘言: : : 簡章第十六條注意事項第2條... : : 已修滿主修系所畢業學分但未取得教育學程資格者,不得以等待參加本考試或 : : 修習教育學程課程為原因申請延緩畢業 : : 有人可以幫我解答ㄇ...... : 教育學程是給本校學生 : 且確定下一個學期還會留在學校的在學生考的 : 如果這個學期就可以畢業 : 就不能考教育學程並且不能用要修教育學程這理由來申請延畢 所以如果要延畢修教育學程要刻意留一各必修學分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140.112.223.78
lyic:是低~~~ 推 140.112.226.42 06/15
maple3:但這是指這學期就要畢業的人吧.. 推 140.112.228.89 0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