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dear all
我是去年大四時考進學程的,今年已經打算再延畢一年修完學程
關於新舊制仍有一些疑惑,請大家幫幫我:
1.如果不確定將來是否只教高中或也可能教國中,
而我已經修了分科教材教法(2學分)與實習(2學分)各一學期
---不知道是否算新制的課程?去年開課的..
我仍然可以選擇所謂的舊制嗎?就是不去修同領域中的其他學科的學分,
而畢業可以只拿該專業科目的認證
2.倘若我今年再修領域教材教法 下學期修領域教法實習
但仍尚欠領域中其他科的學分,可以順利從學程畢業嗎?
若可以,畢業後的認證資格又是如何呢?
謝謝幫忙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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