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YUTZU ( )》之銘言:
: ※ 引述《lyic (嗚 我真幸福>.<~I》之銘言:
: : 補充一點,要求我們不要自覓的是符老師,
: : 準發文的"應該"是徐老師(因為自覓的學生有幾位找過他),
: : 但我不清楚符老師知不知道徐老師準發文。
: 要求不要自覓實習學校
: 是確實有這樣的規定 還是只是個隨便學生愛聽不聽的說法
我的問題是,那自覓的也不會有怎樣的處分吧?!
所以就是聽話的吃虧,應該就是這樣吧?!
呼呼~~我應該再一兩年後才會去實習吧??
如果那時候不能返鄉實習,自覓也不會有什麼處分的話,我也要去自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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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Obiwan 來自: 140.112.64.141 (02/26 1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