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天已經去問賴組長囉!
其實行政相關事情他比老師清楚
如果大學已經用完六年、碩士班用完四年修業年限
這樣的同學要先畢業
然後教程會發給這樣的同學"實習學生證"去實習
一切都跟在學的同學一樣,所以也是要繳學分費的
會遇到這樣的問題只有92年以後考上教程的同學的同學
91年以前應該沒有這樣的問題
※ 引述《bbbb (咕嚕)》之銘言:
: ※ 引述《smallguy (加油!我要加油!)》之銘言:
: : 可是我延畢兩年完後 就從台大畢業拉(台大修業年限最多九年)
: : 算是社會人士 怎仍保有學生身分呢?
: 你好,你這個問題,在92年度教程新生座談會,老師有提到
: 當時提到就是碩二升碩三,只要你還不能畢業
: 也就是有資格考教程,可是教程至少要修兩年,可是碩士只能唸四年
: 所以實習那年已經不是學生身份囉!那時老師是說會再想辦法解決
: 我明天在去跟老師問清楚再回答你!
: 但是,我覺得你先不用這麼擔心,實習半年且是學生身份是新制,
: 可是考教程的條件是以前就規定的,
: 可能是整個配套措施沒有考慮清楚,不過反正你有資格可以考的話,
: 且你如果按造這樣規定考上的,教程也沒有那個權力叫你不能修!
: 確定回答我明天去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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