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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適用實習半年新制度的學生 想請問一下大家 實習是不是要把所有的學分都修完了才能實習? 如果大四下教育學程的所有學分還沒有修完 就一定要延畢一年 把他修完 隔年再去實習嗎? 還是說可以邊實習邊修點課 另外 請問實習是要每天去學校向老師一樣工作八小時嗎?? 謝謝大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2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