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NTUESA (教育學程學會)》之銘言:
: ※ 引述《stareye (忙盲茫)》之銘言:
: : 意思是說如果我要先畢業隔一段時間再回來修就不能內含
: : 但如果我想大五直接去實習就可以內含嗎?
: 明確的說,實習之前,也就是辦理初檢之前一定要修畢專門科目學分(可參考師培
: 中心的網站),以及教育學分26學分,實習的四學分不含在這26各教育學分之中。
: 若有錯誤,歡迎指教。
您好
那就是說 若是我明年把所有本科系和學程的學分修完 然後接下來去實習
那這樣要再外加四個學分 是嗎? 若是是的話 那這樣跟我們要進來前
學校所出的簡章內容不一 因為當時是說 畢業是要26學分 若是現在外加四個學分
就等於說我們是要30學分才能畢業 就跟我們之前進來的簡章不一囉
若是外加的話 那這樣我很好奇 是否學校可以在我們考進來後
擅自加學分 這樣就等於給學程方面無限的權力 他們也可以擅自在我們考進來後
宣布要將學分加到50學分 60學分 .....我不知道說 在我們要買這樣東西時
(考學程) 我們買方所知道的價格(簡章內容) 可以在買後 由賣方任意加價嗎?
(學程增加學分數).....
m......只是有點好奇 因為我們這幾天有好幾個同學都在討論這個issue
若是有所冒犯 請見諒囉.....再次謝謝學會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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