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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93學年度的新生 對於新制的種種規定很不能瞭解 特別時專業科目的部分 我當時是選歷史科的高中教師的領域 但是專業課目部分好像要修和社會科領域相同的學分 (有關地理、公民的學分.....) 我覺得很奇怪,不過實習時好像也要修分科、分領域的教材教法 這也很奇怪,因為高中教師不是應該不用修社會科領域的東西嗎? 還是說其實要拿到國中、高中教師資格要修的學分都一樣呢? 我打電話到學程中心問.......那裡的人居然跟我說他也不清楚... 寄mail也沒人回.......真的是有點誇張.... 希望知道情形的好人們能告之解答...感激不盡.....謝謝...>0<~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6.167.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