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93學年度的新生
對於新制的種種規定很不能瞭解
特別時專業科目的部分
我當時是選歷史科的高中教師的領域
但是專業課目部分好像要修和社會科領域相同的學分
(有關地理、公民的學分.....)
我覺得很奇怪,不過實習時好像也要修分科、分領域的教材教法
這也很奇怪,因為高中教師不是應該不用修社會科領域的東西嗎?
還是說其實要拿到國中、高中教師資格要修的學分都一樣呢?
我打電話到學程中心問.......那裡的人居然跟我說他也不清楚...
寄mail也沒人回.......真的是有點誇張....
希望知道情形的好人們能告之解答...感激不盡.....謝謝...>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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