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NTUeducation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引述《Akhenaton (喵)》之銘言: : 請問 如果過了這個期限 : 那麼之前取得的資格就此作廢嗎 : 還是需要再重辦什麼手續去申請呢? : 謝謝! 在網上看到這些資訊,供您參考喔!^_^ 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教師資格檢定及教育實習辦法」 第三十四條規定:經登記或檢定合格之教師,未曾擔任教職或脫離 教學工作連續達十年以上,擬重任教職者,應重新申請資格檢定及 參加教育實習。但其未擔任教職或脫離教學工作其間,係擔任教育 工作行政者,不在此限。 -- ~我願能以我豐沛的愛,去灌溉孩子們乾涸的心田。因為, 惟有被愛過的人,才有能力去愛人,也才懂得如何去愛。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9.11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