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khenaton (喵)》之銘言:
: 請問 如果過了這個期限
: 那麼之前取得的資格就此作廢嗎
: 還是需要再重辦什麼手續去申請呢?
: 謝謝!
在網上看到這些資訊,供您參考喔!^_^
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教師資格檢定及教育實習辦法」
第三十四條規定:經登記或檢定合格之教師,未曾擔任教職或脫離
教學工作連續達十年以上,擬重任教職者,應重新申請資格檢定及
參加教育實習。但其未擔任教職或脫離教學工作其間,係擔任教育
工作行政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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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願能以我豐沛的愛,去灌溉孩子們乾涸的心田。因為,
惟有被愛過的人,才有能力去愛人,也才懂得如何去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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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9.11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