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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信箱轉貼, 大家要記得唷~ ===================================== 今年8月欲參加教育實習之同學 請自我檢核「教育專業課程」及「專門課程」學分是否符合規定 並於 加退選截止日前完成檢核 說明: 1.請同學於本學期加退選截止日前(即3月10日前)先行自我檢核 「教育專業課程學分」「專門課程學分」是否足夠, 如發現學分尚有不足,應及時趕辦加選不足學分,以順利於下學期參加實習. 2.「教育專業課程」最少應修畢26學分並符合各項修課規定。 3.「專門課程」應依據本校專門課程學分一覽表之規定修課 ,並 請多加注意備註欄、說明欄及每科頁尾之備註事項。 4.「專門課程」應注意是否已修習領域核心課程及其他主修專長之學分。 (如:國文科及英文科之領域核心課程為語言學概論) 5.如因考上研究所或其他原因無法於今年參加教育實習者,應改辦放棄實習申請手續。 6.辦理「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及「專門課程認定證明書」(資格審核)申請:  (1)申請日期:3月8~22日(屆時本中心將上網公告) (2)申請方式:網路填寫後將書面資料繳交至師資培育中心並e-mail 電子檔 (3)申請人:參加95年8月半年教育實習者。  (4)本中心發給資料:專門課程認定證明書(12月發)、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 (實習及格後於2月發)。 (5)必備資料: 相片2張、身分證影本、94-2選課單、成績單正本(與教育學程有關之科目)、 修習教育專業課程科目及學分表、歷次專門課程認定結果、修習專門課桯 學分表(領域或非本科系繳附)、自傳及履歷表(格式不拘,可自行設計)、 免役或役畢證明、英檢證書影本(自由繳附,資格可加註於修畢師資職前 證明書上)、畢業證書影本(與任教科目資格有關之畢業證書均須繳交)。 (6)以上及相關資料請均備妥後繳交師資培育中心,如因特殊原因須延遲 請告知本中心。  (7)本作業須待7月以後全體同學畢業成績單、畢業證書(延畢證書或不畢業證書) 及相關資料均繳驗無誤後方可製作,作業繁複耗時,請耐心等待。 (8)請同學務必自己先行確認修畢專門課程、教育專業課程無誤,以免屆時無法 順利取得證明書。 (9)本證明書為教育實習及格後報名教師資格檢定必繳證件,請妥善保存。 6.相關規定如有變動,請依師資培育中心網站公告為主。 台大師資培育中心 上 聯絡人:葉小姐 電話:33665719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0.182.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