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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王同學的費心. 不過我覺得短時間內台大的實習學生還是只有吃虧的份, 已經實習的學長姐沒法幫忙, 還沒實習的學弟妹不甚了解. 師培中心問過學生意見沒有? 難道只能靠著每年上一次教育版頭,讓他們龜起來一陣嗎? 下次乾脆找電視台來拍好了 -_- 吃虧的終究是我們. ※ 引述《present (情場殺手)》之銘言: : 以下是我大致整理的對話過程 : 可以說是沒有令人滿意的結果 : 所以順道一提 : 如果有志在這個議題上多向師培中心爭取的話 : 可以出來競選會長服務大家 : 因為老人一畢業 或是去實習了 : 就很難替學弟妹們爭取權利 : 我當初會辭去副會長的職務 也是由於學程有老師質疑我的會員身份 @_@a 這......有必要嗎...... : 真的只有靠自己 才有希望 : ====================================================================== : (我當天比較聚焦在「自覓」的問題上 「跨區」的部分較少論及 : 當然這並不是逐字稿 所以也不要覺得主任似乎回答得很簡略 : 事實上 當天我們談了很久) : 1.我先請主任說明何以不能自覓實習學校。 : 主任:(1)希望教育制度落實。 : 如果實習生散在各地,指導實習的老師不可能到各地去看, 這其實是師資本身的問題,也有一半睜眼說瞎話, 其他學校的老師去看是看假的喔? 當然若台大要以研究型大學自居,教授投注在研究上的心力就比較多, 就可能不想接這些工作. : 於是實習制度就只是變成一種形式。 : (2)希望建立長期伙伴關係。 : 因為實習學校收實習生,並沒有從台大收取任何費用, : 所以如果是短期簽約,就很難做到短期互惠。 : 以前甚至曾經有實習學校希望台大能開出研究所招生的特別名額給 : 他們學校的老師去進修、去台大醫院看病收費有優惠、到台大停車 : 費優惠等等…… : 第一點有違公平性;第二點也不能這麼做,畢竟醫院不能靠關係, : 要有優惠也應該是對於弱勢族群的照顧;而停車費等等的優惠,則 : 是比照其他與台大有友好關係的機構辦理。 : 2.實習生不是要繳學分費嗎? : 主任:費用並不會給實習學校。 : 可否改成學生也繳一部份費用給實習學校? : 主任:曾經有想過讓實習生繳費給實習學校,但是教育部不同意。 : 3.中心對於「建立伙伴關係」的作法為何? : 主任:盡量不要在物質上建立互惠關係。 : 我們曾經跟教育部申請經費,然後到實習學校去辦研習, : 實習學校不用出一毛錢。 : 但是因為效果不好,所以我們不斷改善我們的方法, : 到了這一、兩年就是在台大辦「教育理論與實務研討會」。 : 4.請問中心怎麼決定和哪些實習學校簽約? : 主任:要理念相合的學校。 這前面有人提過了,換了主管就換了方針,他怎麼知道理念會合? : 我們都會對每個實習老師辦問卷調查。 : 如果連續三年的反應都很差,那就不續約。 : 5.同學能自覓到的實習學校,大都不要求「互惠」這一項。 : (也就是不要中心任何回報) : 主任:但是不希望同學拉關係。 : 為何師培中心和實習學校之間就是「建立關係」, : 而學生去自覓實習學校就叫做「拉關係」? : 主任:曾經有校長跟我說他比較喜歡台大的制度。 : 如果是個人去自覓,曾遇到有議員關說的狀況。 : 但我認為這應該是實習學校和師培中心自己應該審核的事。 : 我認為師培中心禁止自覓,是為了避免自身麻煩,而斷絕部分同學的權利。 所以就是怕麻煩嗎 XD : 主任:我認為實習名額這件事,應該有三項原則:公平、公正、公開。 : 所以依我們的制度,名額可以全部公開在網站上,而不是私相授受。 : 6.是否可以讓同學自覓學校, : 然後請台大開始和這所實習學校開始建立所謂的「伙伴關係」? : 主任:因為常常同學自覓的學校是自己家附近的, : 所以不是常常有人選這樣的學校。 : 而約一簽就是三年長約。 : 如果我們和甲校簽了約,卻只有一開始的那名學生去實習, : 之後就再也沒人去(實習學校會因此生氣), : 那這樣要怎麼建立長期的伙伴關係呢? : ps.http://www.education.ntu.edu.tw/EDU8/教育實習合作契約書-91.4.doc 難道不能修法簽短約嗎? NBA季中跟球員可以簽10天短約,最多可以連簽三次, 第三次才需要給較長的合約, 這點應該不難吧? : 以下是行政上的問題 : 7.面試日期過了,名額才公佈:。 : 主任:實習說明會明年會提早。 : 8.名額是否特別給台大,沒有說明。 : 主任:明年會改進。 : 9.有實習名額公佈錯誤的事情。 : 主任:是對方(實習學校)寫錯或臨時改變。 : 10.有行政人員語氣不佳。(我有拿BBS上的文章和新聞報導給主任看) : 主任:因為單憑新聞或網路上的文章,我們很難查證。 : 請當事同學親自來反應,我們一定處理。 : 11.有同學反應,如果家屬生重病,可否自覓? : 主任:請提醫生證明。 : 可否個案處理?(因為有同學提出父母不是重大疾病, : 但的確身體不好,需要人照顧。) : 主任:請個別提出,如有必要,必須修改實習辦法。 : 原則是必須「隨侍在側」。 他們會說 "如果已經病那麼重,那你來上學幹麼?" : 12.可否請諸位老師上網瀏覽同學意見? : 主任:已經請行政人員在有空時上網瀏覽, : 但有時因為問題太多,所以必須請學會整理後代為反應。 : 13.跨區問題:可否與其他大學合作?(互相交換實習生) : 主任:台大老師帶6個實習生可減時數2小時 : 有的學校必須帶25個才可以。 : 除非1:1交換,否則不可能實行。 : 又,希望「教材教法」與「教學實習」的老師是同一人, : 建立類似導師的制度。 : 對方不知道你以前教材教法怎麼教的。 : 如果遇到問題,實習生一個人都不認得,比不上三年一貫。 : 因為跟符主任談到很晚,所以再去找劉老師就只談了一下。 : 劉老師:明年跨區的規定可能會放寬(ex.偏遠地區)。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5.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