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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勵對象:財金系四年級在學學生,操行成績平均達75分以上者; 具清寒證明,或助學貸款申請證明者,但以未領取其他獎助學金者優先。 名額:一名。 金額:每名新台幣壹萬元整。 申請日期:即日起至十月十九日止。 申請地點:財金系辦。 繳交資料:1.申請書(請至系辦索取)、2.成績單、3.清寒證明或助學貸款證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