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錄自 Fashion0712 信箱]
有關本校學生涉及擔任台銀招考「槍手」乙案,學生已向校方提出書面說明係無心
遭受利用,誤以為是替補習班解題印製招生傳單,已被檢察官採信改列為證人,也
請同學留意補習班遊說手法,勿再受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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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學院學生會 已於民國97年3月14日 星期五
於台灣大學召開之 教務會議
由管院學生會會長 盧珮綺提問
並經由教務長蔣炳煌以及學務長馮燕公開地對此事件做出澄清以及說明。
祝福並期盼這些學生的名譽以及信用皆能不受此新聞事件之影響。
感謝您特此聲明。
國立台灣大學管理學院學生會
College of Management Student Association
http://management.ntu.edu.tw/~ntucom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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