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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象中 只要新聞提到說某人違反某條某法被判某刑或某罰 之後出來抗議法律不合理 這種事的時候 就會有人義正辭嚴說 他如果覺得法律不合理應該先想辦法去改法而不是先去違反他 這個說法我也同意 同意的背景是相信這些抗議者之所以抗議 單純只是因為他不小心犯了這個法 不過這義正辭嚴的說詞 我認為適用性太狹窄 或說根本不實用 沒有酒駕肇禍怎麼會規定酒後不得駕車? 沒有托拉喀輾死人怎麼會有行車紀錄器? 沒有公車肇禍怎麼會有40km/h速限? 沒有醫療過失怎麼會有醫療責任險? 我的意思是說 還是要談道理嘛 不要一直想依法行政嘛 有道理的修法管他背景是什麼 改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13.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