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tpsam ()
看板NTUmed91
標題臨床倫理-有這種東西
時間Tue Dec 4 15:42:04 2007
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醫師倫理規範
民國八十八年五月十六日第五屆第二次會員代表大會審議通過
民國九十一年六月廿三日第六屆第二次會員代表大會修正通過
民國九十四年五月一日第七屆第二次會員代表大會修正通過
第 十二 條
醫師應保有專業自主權,對病人之處方、治療或為其轉診之方式,不應受到所屬醫療機
構、藥廠、生物科技公司或全民健康保險制度之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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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本是放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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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213.122
推 LeoLoi:全民健保就搞得我們死死了...~~ 12/04 17:39
推 atpsam:不過我覺得說起來還是醫療機構在打壓醫師 12/04 2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