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愛的同學:
轉發國立臺灣大學計算機及資訊網路中心書函,校方表示學生不當使用網路技術造成侵權
行為,不但影響未來教育部在本校的補助款分配,當事人亦須面對刑法責任及民法賠償等
問題,請同學務必小心使用網路技術,以免觸法。
祝
學安
系辦公室敬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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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97 年 4 月 16 日
發文字號:(097)計中發字第 42 號
速別:速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惠請注意智慧財產權相關法律責任,敬請查照。
說明:
一、教育部電算中心轉達The Entertainment Software Association (以下簡稱ESA)表
示IP 140.112.***.** (網路卡卡號: 001B.****.****)經查證係由學號B9*401*** OOO同
學(**舍 ***室)所使用,在以下時間以 p2p 網路技術(BitTorrent)非法提供該公司所
屬智慧財產權之檔案
時間:** Apr 2008 03:53:50 GMT
檔名:Virtua Tennis 3
RIP with 1.01 fix + all unlock +trainer.7z (1182684441b)
二、因教育部、台大無人具有司法調查權,我們無法確認該公司指控是否屬實,我們不知
道ESA公司掌握多少證據,但類似案件ESA公司可能在台灣提起侵權訴訟,也可能透過媒體
披露,給國家、學校壓力,也可能在年底 WTO 談判時對政府施壓,也可能不處理。
三、ESA指控若屬實,且被媒體披露,政府、台大、醫學系、指導教授、當事人可能面臨
輿論壓力、侵權標的物價值乘次數再乘以五百倍的賠償,因我國刑法已經修正,不僅是民
事賠償問題,當事人還會面臨刑事責任。
正本:學生住宿服務組
副本:***、***、醫學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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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7.36.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