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題外話] 永恆的<金門王>
作者: 2OJIJUGL (小鬼-鵲^O^)
日期:2002 / 5 / 8 02:25
我知道一個潦倒而死的藝人
或許不能歸疚於唱片公司不照顧藝人,
及一個大環境對弱勢族群習慣性的忽視與剝削,
但是,當「金門王跟李炳輝賣出近50萬
包括盜版統計120萬還落得身後蕭條」
的原因可能是「金門王和搭擋李炳輝雖然以
「流浪到淡水」一曲走紅,但並沒有賺到錢」。
我還是想問問那些搞唱片的,在光冕堂煌的理由之下,
你們的反盜版有何屁用?
「流浪到淡水」的CD唱片一片也是二三百,
我買的是正版。
但是很幹的是金門王可能沒有賺到我的錢!
我認為正版是應該被支持的,
但是將金門王的潦倒歸疚於盜版猖蹶。
我就是不爽這種"牽拖"
抱歉太激動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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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望吳興路四千,
幾時回去霄溪邊?
名與利,付之夭,
笑把漁竿上釣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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