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05.24 中國時報
廢料送回核能原料輸出國
左璜/北市(經濟研究人員)
行政院長宣布:不排除將核廢料遷移至烏坵島。但這很可能是
另一次錯誤的判斷。
回想二十年前,當時的執政者認為:利用所得落差,將核廢料
埋在蘭嶼是萬無一失的便宜之計。卻萬萬沒想到,二十年後的今日
,蘭嶼人不再扮演「回收垃圾」的角色,發出狂暴怒吼。
在此教訓中,政府應該體認到:蘭嶼人的心聲表達已非單一突
發的個案,而是一股「全球在地化」潮流的演變。蘭嶼人利用地方
力量,結合各種外在的力量,成功的維護自己的權益。在地方意識
普遍覺醒的時刻,誰敢說烏坵不會立即成為下一個蘭嶼。更別說烏
坵邊上還住了一位彪形大漢虎視眈眈,政府小聰明之舉也有可能演
變為弄巧成拙。
政府一再宣稱:「境外儲存」可行性不高,其實,這是一個基
本邏輯思考的謬誤。因為台灣一向自先進國家購進核能原料,卻總
「希望」將廢料埋到經濟低度開發的地區或國家。這種逆「全球化
潮流」而行的舉動,難免引起國際社會的不平與反感。
政府何不換一個角度思考,應該放棄在低所得國家儲存核廢料
的構想,將儲存預想地點轉向核能原料出售國。換句話說,基於「
儲存技術」與「產品責任」的考量,政府在購買核能原料的同時,
就必須要談妥由售出公司回收核廢料,以進行更為安全與集中的儲
存。
或許,核能技術國家也不樂意回收他們的產品垃圾,使這種核
能發電生意完全無法成交。如果真是如此,那麼我們社會應該由經
濟的角度(不僅止於環保的角度)重新思考台灣的能源策略,想清
楚我們是否應該繼續使用核能?因為,核能廢料儲存所導致的社會
成本與政治代價,顯然已遠遠超過核能發電所節省下的能源成本,
台灣又何必捨其他發電,而選擇「成本昂貴」的核能發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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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nfer,
C'est les Autr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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