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nonadaptor (無神論者的哀歌)》之銘言:
: 江湖險惡
我一直沒辦法登陸北極星的ID,
只能用GUEST上去看一下。
念法律的專業,
跟運動中面對社會的矛盾、或者運動發展的脈絡,
是否觀點上會有不同呢?
或者說,
一個藥讓法律為運動所用的觀點是什麼?
A先生在北極星的觀點,
加上之前七小幅事件李茂生對運動的攻擊,
法律是否就是另搞一個與世隔絕的桃花源?
當外面戰況慘烈時,
偶爾有各陶源中人出來左批俗事、右點運動,
接著又成著他的蓮花回去桃花源當他的仙人呢?
這種叫做半仙。
至少對於參與運動的人而言,
我不期待有這種投機的半仙來世俗騙取名聲,
我也不希望法律係的所有人都是這種半仙,
在PTT、在小魚,
我們已經見過太多這種在BBS上只出嘴巴、不出行動的半仙了,
這種人充其量是在字慰而已。
搞運動跟文字遊戲、概念動動腦的名詞遊戲、辯論比賽是兩回事。
當然,
A先生跟我在法律係時還算有見過幾次面,
我想他本人應該不是那種半仙。
期待之後他在北大的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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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你不是前面文章呼叫的永展,如果你是那位永展,我希望你不姓許,
: : 就算不幸你姓許,我祈禱你不要唸過台大法律。要不然,我還真為你感到可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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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搞司法改革的人,都像在這版上出現的人一樣有活力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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