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bmark:兩千多字ㄟ 放得下嗎...?? 61.56.111.237 03/23
※ 編輯: dbmark 來自: 61.56.111.237 (03/23 18:11)
※ 編輯: dbmark 來自: 61.56.111.237 (03/24 08:23)
呼 終於寫完了
但發現太長 又不完全
大家給點意見吧
==================================================================
校長遴選辦法改革芻議
大學新聞社
前言
近來台大校園有一股詭異的氣氛,校長遴選問題在教師間吵得沸沸揚揚,從幾位院士
級候選人無法進入第二階段選舉,爭議更進入白熱化階段。廢票傳聞滿天,甚至出現攻擊
特定候選人的文宣。三月二十號校務會議投票結果出爐,僅有一名候選人獲過半同意,因
此將擇期舉辦二次投票,形成校長選舉「補考」的窘況。不過相對於教師間的沸騰,學生
間可說是一片靜默,雖然有學生會舉辦假投票,大新社也針對要求校長普選進行靜坐,但
參與人數皆有限。這種下冷上熱的荒謬情形,正反映出現行的校長遴選制度有其缺失,必
須重新審視、檢討。
寡頭遴選 難以選賢與能
檢視現行遴選辦法,我們認為有兩個主要問題,第一個就是整個遴選過程是一種寡頭
遴選。十五人的遴選委員會,就可以決定哪些人能進入第二階段校務會議的投票;三百多
名校務代表,就可以決定誰能被提報至教育部進行最後圈選。此種寡頭遴選的缺點,我們
認為在於無法真正選賢與能,也逞論要向外徵才。寡頭遴選由於參與人數少,將會使校長
遴選更容易為校內派系操縱,如此一來,校長選舉便不是比較候選人的學術聲望、行政專
才,而是比人脈、比權勢。校外的優秀人選,在此種寡頭遴選的遊戲規則下,除非跟校內
派系合流,否則難以與校內人選進行公平競爭。總而言之,我們質疑這樣的寡頭選制,真
的能為台大選出有能力的校長人選嗎?
學生參與不足、低度代表
第二個問題是,學生作為校園人數最多的群體,卻無法在遴選過程中有相符的影響力
。在遴選委員會中,連校友都有一名代表,實際在校園中求學、生活的學生,卻只有被動
列席的機會。而在第二階段校務會議投票中,三百多名的校務代表,學生代表只佔15名,
連關鍵少數都稱不上,要如何發揮影響力?凡此種種,其實在在顯示學生對於校園公共事
務影響力之薄弱:面對目前校園越來越商業化,高消費店家一間間開;作為學生活動場地
的籃球場被拆除,只為了興建停車場營利;宿舍老舊、不足問題遲遲無法解決,最終盼來
的卻是高價位的豪華BOT宿舍,面對這些攸關學生權益的公共事務,學生可曾有真正的影響
力?學生只有點綴性的學生自治,對於影響學生權益甚鉅的校長遴選,學生只能被迫沉默
!
擴大參與基礎 增加學生代表
綜合而言,我們認為面對寡頭遴選及學生的低度代表問題,必須要以擴大參與基礎和
增加學生代表加以導正。就擴大參與基礎而言,我們所談的是實質的參與基礎,也就是學
校的每一個成員,都有影響校長遴選的權利,而非現行的託付式參與。一但實質參與基礎
擴大,我們認為校內派系將會因影響選舉的成本過高,而難以操縱選舉結果,使校長遴選
回歸選賢與能的常態,也可使校外的優秀人選,能夠突破藩籬進行公平競爭。
就增加學生代表而言,我們主張學生必須有更大的校園公共事務影響力,具體而言就
是遴選委員會必須增列一定比例的學生代表,同時校務會議也必須提高學生代表所佔的比
例。增加校務會學生代表比例,對於提升學生在校園公共事務上之影響力的幫助,自是無
需贅言。而校長遴選委員會增列學生代表,就校園的組成而言,本是天經地義,同時學生
也必須要有遴選代表,才有籌碼爭取更多校園事務的影響力。不過我們在這裡必須指出,
增加學生代表,絕對不是學生做主的民粹思考,只是要爭取學生本來就應有的實質參與權
而已。
我們的普選思考
對於要如何實踐擴大參與基礎,並將學生參與推到極致,我們認為「校長普選」是條
可行的道路。但基於校長遴選所涉及的學術專業,我們也不認為一人一票,票票等值的普
選是合適的辦法。因此為了兼顧公共參與以及學術專業,並且要符合大學法中必須組成遴
選委員會之規定,我們主張一種類似於美國總統選舉制度的校長遴選辦法。在此辦法中,
將學校依學院、行政單位、學生畫分為數個選區進行校長普選,同時各選區依某種比例原
則各有一至數名遴選委員(選舉人票),而遴選委員則必須依其所屬選區的普選結果,在遴
選委員會中行使同意權,至於要依據何種比例原則來分配遴選委員名額,則可以透過公民
會議或者任何公開的討論形式來決定。這樣就可以透過選區普選達成公共參與的目的,而
選舉人團式的遴選委員會又可以照顧到學術專業,同時,如此產生的校長候選人才有足夠
的代表性,才能對教育部形成壓力,在最後圈選時謹慎行事,而不致發生類似師大黃光彩
事件的憾事。不過,如此的遴選設計,將使得第二階段的校務會議決選顯得多餘,因此,
我們也主張廢除第二階段的校務會議選舉,直接由遴選委員會決定最後報請至教育部的
人選。
我們的行動
鑑於此次校長遴選出現必須「補考」的荒謬結果,以及前述遴選辦法之缺失,我們主
張要重新遴選,重組遴選委員會,並且成立一特別委員會來改變現行包括國立臺灣大學遴
選校長委員會設置辦法、國立臺灣大學校務會議推選校長候選人投票辦法、國立臺灣大學
校長候選人遴選辦法,等三項與校長遴選有關之法規。以期透過公共參與、選賢與能、重
視學術專業的校長選舉,選出真正能帶領台大追求卓越、實現夢想的願景校長人選。我們
將舉辦「校長遴選辦法之檢討與再思」座談會,並發動連署向校方施壓,希望所有的台大
人一同支持我們的行動,或提供您寶貴的意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56.111.237
※ 編輯: dbmark 來自: 61.56.111.237 (03/23 17: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