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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paleshelter (Falco) 看板: NTPUyouthCOM
標題: 轉貼 動搖國本也要執意推動二次金改?
時間: Sun Oct 9 05:01:24 2005
2005.10.09 中國時報
動搖國本也要執意推動二次金改?
中時社論
沸沸揚揚的二次金改政策,在社會大眾的強烈反對之下,原來頗
有偃旗息鼓之勢,但是在陳總統返國之後,似乎又產生了奇妙的變化
。日前行政院副院長吳榮義銜命召開記者會,其新聞稿拚命解釋「銀
行被財團買去未必會財團化」,卻未能說服在場的媒體記者。通篇新
聞稿除了展現當局的決策「意志」之外,看不到任何深刻的說理。總
統府祕書長游錫?的說法,更是有「官大學問大」的氣勢,竟然把對金
改有意見的學者與媒體全說成「坐井觀天」。我們原本以為說理已明
,現在不得已,只好再利用篇幅向財經當局的大官們,解釋一些金融
改革的ABC。
二次金融改革要促成銀行合併、減少效率不彰的官股銀行,其方
向不能說錯,但壞就壞在「限期完成」。要在限期內強求特定的市場
結果,就是跳過競爭的過程而操縱均衡結果,這樣做完全不符合經濟
學理,此點本報社論業已闡明。在這裡,我們要再指出限期釋股併購
面臨的幾種矛盾。這些矛盾假以時日不是不能解決,但若強迫自己要
在幾個月內面對如此複雜的難題,則後果將不堪設想。
限期金改首先凸顯出金改政策與兩岸政策之間的矛盾。二次金改
是要台灣金融機構提升效率,走向國際。但另一方面,財經當局卻又
不准台商回台上市、台灣的銀行也不能跨足大陸。如果我們的銀行連
亞洲最容易走的一塊地盤都走不進去,要怎麼國際化?怎麼提升效率
?簡言之,兩岸政策封閉,金融政策怎能單獨國際化?這是矛盾一。
限期金改面對的第二種困難,是行政效率與金融效率間的矛盾。行政
當局要求金融效率,最應該立刻做的,就是慎選官股董監品質,尤其
以獨立董監事為宜。但迄今,金融界官股的獨立董監人數幾乎為零。
一般而言,真正獨立的董監較能顧及社會與小股東(甚至員工)的權
益,在金改過程中較不會發生圖利他人或不利自己公司的問題。若各
該銀行的獨立董監能發揮影響,類似彰銀、台企銀的爭議也較能消弭
於無形。但獨立董監雖然有助於金融機構的公司治理,卻不利於限期
金改的貫徹。官股法人代表較能貫徹行政命令,卻不利於公司治理。
故行政貫徹與金融業獨立董監追求效率之間,存在矛盾。若當局「平
時」只顧酬庸,選些唯唯諾諾的「不獨立」董監,又怎能期待他們在
「戰時」顧全公司與社會利益?
金改面對的第三種矛盾,則是金改政策與稅改政策間的矛盾。曾有學
者研究指出,九十二年八百萬元以上的所得者,納稅○%者占四.六
八%(民國八十七年為○.○五%),納稅一%以下者占一五.二一
%(民國八十七年為○.○八%)。整體而言,絕大多數民眾萬萬不
能接受這樣的貧富結構,而這也是稅改的部分目的。但二次金改「限
期釋公股」、「限期消滅公股銀行」,如謝院長所說,顯然有利於大
財團的擴充,卻會讓富者更富。迄今,大財團的社會形象普遍不佳,
也迭有抵抗租稅公平的聲音。當局怎能說服民眾,既要追求財富與租
稅公平,又要讓財團一大再大呢?
前述三項矛盾不解,二次金改顯然難以達成目標。要解決矛盾,需要另外一些政策配合,更需要時間。但限期金改、目標鎖死,卻讓當局被迫要在極短時間內面對不易解決的矛盾,其困難與衝突,恐怕不是任何人的意志所能克服。總之,二次金改方向是對的,但限期完成釋股、併家的政策卻是錯的。游錫?是當時的行政院長,恐怕更是當局者迷;什麼是井?什麼是天?誰是青蛙?真要細究,恐怕對他未必有利。如前所述,金改跳過競爭而逕行要求結果,其是非一清二楚。任何人見不及此,就真的是「坐井觀天」。當局應該緩一緩、調一調步伐再出發。如果執意硬闖,那是會ꄊu動搖國本」的,後果嚴重,且一發而不可收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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