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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以下是最新的報導。尊重文資法,進行專業審查,樂生院就地保存是我們所期待的方向,然而,將人與環境分開處理,堅持院民他地安置仍非尊重人權的作法,我們仍需要繼續努力。 http://www.wretch.cc/blog/happylosheng&article_id=2714972 2006年1月12日23:10:0(京港台時間) (中央社記者蔡素蓉台北十二日電)樂生療養院是否能認定為古蹟?謝揆今天表示,希望台北縣、桃園縣政府儘速協調、協商,期望療養院朝就地保存規劃,捷運工期、經費降至最低。 (chinesenewsnet.com) 行政院長謝長廷今天接見台北縣朝野立委尤清、蔡家福、吳秉叡、新莊市、三重市長等人,與會者還包括行政院政務委員林盛豐、文建會主委陳其南等人,謝揆做上述裁示。 樂生療養院是否認定為古蹟?謝揆說,要針對文化資產保存法等相關法律程序進行審查。目前聽到多是朝就地保存、無障礙空間方向規劃的聲音,應依法處理。 台北縣政府在民國九十二年已認定樂生療養院不是古蹟,謝揆指示由林盛豐擔任召集人,召集行政院法規會、文建會等機關開會,就法制面釐清九十二年的北縣府認定是否成立。 目前桃園縣政府已將位於桃園縣的樂生療養院院區認定為暫定古蹟,謝揆表示,請桃園縣府在六個月時限內趕快審查認定,在認定過程中應讓不同聲音的人參與。他也請台北縣、桃園縣政府協調。 對於院民安置問題,謝揆說,目前僅剩下五十幾個病患安置,這並不是問題,如果有些病患不願意住進新大樓,也可以考慮其他安置方式。院民安置是政府責任,必須儘快處理,也請縣民多加配合。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1.16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