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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作者: Androgyne ()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Re: [問題] 有捷運內湖線的八卦嗎? 時間: Thu May 4 19:44:13 2006 ※ 引述《supermike (BGM)》之銘言: : 別聽李慶元胡謅 李慶源真的是胡謅。不過理由不見得是市政府給的那樣。 第一個是台灣沒有任何工程發包的業主能照合約拿到違約金。能拿一半 都已經偷笑了。理由很簡單:工程發包的業主大多是政府機關,之前他處我 已經寫過了,全國最大三個就是高速公路局、新建工程局和台北市政府捷運 局。一年多少件工程案,契約已經到了第十幾版了,並非毫無經驗的單位、 新手上路不知道怎麼訂約。問題是過去的政府採購毫無秩序,工程界大公司 不是國營、黨營事業就是紅頂商人,榮工處、唐榮、中華工程、中興電工、 乃至於這案子裡面的工信,說有什麼內神通外鬼、利益分享之類的事情,真 的是毫無避免的可能性。加上營建類的次承包商不是黑道就是半黑半白。這 些事情最後爆發點就是台北捷運第一次施工,以及後來制定了一個政府採購 法。承辦機關為了不要挨罵,字面上就把違約金寫成工期延誤一天,要罰總 價千分之一,甚至千分之三的都有。表面上看起來違約金比例訂高一點,對 工程準時完成比較有保障,然而放在實務上考量,捷運工程一個標幾十億, 如果以千分之一計算,一天的違約金就幾百萬了。 這個地方可能有幾個不同的質疑:一、這家做不了我們可以找別家、或 者「開國際標」,二、廠商有本事承包就不要逾期,不要逾期自然不會被罰 。這兩個想法都過於天真。 關於第一個問題,國內的工程業有分級制度,市場上資本額較大的也只 有少數幾家。捷運工程即使每個標切開,包括車站站體、地下或地上軌道、 機電消防等等拉里拉雜的,總金額大到不可能隨便一個張三李四王二麻子出 來承包。換言之,已經是一個相對而言進入門檻很高、一定程度上也是寡占 的市場。並不是你要選誰都可以。之前是有不少工程公司去和外國工程公司 成立聯合承攬,然而總數還是非常少。一個資本額高、員工也多的公司,要 期待他在政治上完全沒有影響力,是不可能、也不民主的事情。他的員工也 是一人一票。工信潘老闆有什麼國民黨黨職,這是黨國一體、模仿法西斯黨 全國大會的老問題。罵人的李慶源和台北市政府當家的馬阿九,通通都是這 個黨國合一老機器的擁護者,也沒看到有什麼想要改造的地方。感覺起來像 是自己打自己嘴巴,毫無意義的質疑。 第二個問題,施工常常不是彷彿意志力貫徹之後,說不要逾期就不要逾 期。中間狗屁倒灶的事情太多了。可能是重要的下包商施做有所耽擱,可能 是原物料短缺、可能是中間有工安檢查等等不一而足。抽象地說當然我捷運 局作為發包的業主,我找你承包的工信負責,你有什麼理由去找你的下包商 或供應商講,跟他要錢。即使大包商在第一層次的關係要負擔違約金,它理 論上還有第二個層次可以把這些違約金從其他人口袋裡掏出來。然而這根本 是知易行難。契約中的「千分之一」並不是什麼經過精算訂出來的比例,而 是喊價的,甚至敷衍民代用的。公家機關也有要求百分之一、千分之三、千 分之五等等不一而足。實際上就工程延後完工所造成的「損失」,或者在不 同層次包商的角度來說合理可預見也可負擔的範圍而言,往往都是過高。簡 單地說:照上面假設的「業主找包商;包商找次承包商」邏輯,根本不可能 攤掉這些違約金,頂多讓次承包商把公司放著倒掉,他拿錢另外成立一家新 公司,找人頭來當負責人,又是一條好漢。在大包商的角度,必然就是在訴 訟、仲裁或工程會調處中請求違約金酌減,而且最後一定會酌減掉一大部分 。這是一個百分之百人言人殊的問題。 實際上發生過的台北捷運案例中,曾經有法官找了十五個包括工程、財 務和法律的鑑定人分批鑑定一個工期延誤的責任歸屬,結果十五個人有十六 個意見,對於期間、金額等等完全沒有任何兩個人意見一致的狀況。結果最 後法官還是要自己捏著LP緊張地判。這個案例裡面所涉及的都是有頭有臉的 國內前幾大工程公司和幾家著名的跨國承包商,並不是什麼換燈泡、修水管 那麼小的事情。簡單地喊工期延誤,要罰錢,這樣當然OK,問題是工期延誤 是一個中性的狀況,真正應該確定的是責任要歸咎於哪一方。這就無法排除 雙方都不必負責任、或是各有一部分責任會相抵的狀況。一意孤行要百分之 百拿到違約金,是不切實際也沒聽說過有人成功做到的事情;這樣子主張的 民意代表,很明顯就是在騙小孩。 至於記者隨便去找個什麼下包商,再回頭來批評工信,這除了顯示聯合 報一貫地白痴之外,毫無任何意義。包商跟工信之間有直接的利害關係。工 信先從發包單位拿到的部分工程款(以台北捷運過去的例子似乎都是40%) 有一部分付給了他,工信要是拿不到錢、就會回頭來找下包商麻煩扣他尾款 。或是工信已經尾款付足,這包商發洩一下對工信的各種不爽。無論如何不 可能是僅就他自己的見聞誠實陳述。更何況,這個包商如果有工信那種資本 額,自己就可以去標了,還需要來做人家的次承包商、求爺爺跪奶奶地拜託 人家分口湯喝?它去揣測其他公司的承做能力,就好像我來揣測王建民控球 問題出在哪裡一樣,一言以蔽之,就是打嘴砲。 我不是要幫工信說話。只不過提醒一下:他不只是包過內湖線,現在台 北捷運運轉中的線路,他沒參與到兩成也有一成。也不是第一天在標政府工 程的公司了。更何況檯面上的大型工程公司,不是直接找人下去綁鋼筋、開 怪手、灌水泥,這些公司的工作主要就是資源調度跟時程控制,換句話說是 規劃跟管理性質。沒有哪一家公司什麼都自己來的,一定會有很多的下包商 。政府採購法禁止百分之一百地轉包,但不禁止得標廠商在不同的事情找不 同的次承包商。 李慶源胡扯的另一段沒講到:他說按照契約,違約金到10%就要停止付 款,15%政府要接管。這個是說得太太太簡化了。包括捷運在內的大型工程 都是工程開始先給30%到40%款項讓包商去調度,接著逐段依照完成第幾個里 程碑給多少錢。這中間要變更施工計畫、因此導致變更期程,只要捷運局審 核通過都是OK的,工期就重新調整了,換言之也不是隨便拿兩個日期來一比 ,在每天罰千分之一的狀況下說延了一百天,違約金到了10%,市政府你不 不停止付款就是違法等等。 更何況停止付款了之後,首選還是讓原本的包商繼續完成契約。他找來 的連帶保證人如果不是空頭就是他們有其他利益關係的包商。市政府接管了 以後要叫誰去蓋啊?徵民夫嗎? 另外好像還要提醒一下某些叭叭夜市的推文鄉民:李慶源是頭小黃人, 可不是什麼小綠人。李應元才是小綠人。冤有頭、債有主,不要亂賴。 修了倒數第二、第三段。有推文被影響的抱歉。 -- "Youngsters of Little League can survive undercoaching a lot better than overcoaching." Willie Mays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93.52.24.125
mapleboy:這當中一定有什麼誤會 謝謝指教140.112.244.101 05/04 19:45
MikaH:工信在內湖線常常挖到管線,也包含光纖 61.57.103.124 05/04 19:48
Jetty:慶元、應元傻傻分不清楚 ~ 61.62.48.80 05/04 19:49
MikaH:原因常常是政府各單位提供的管道圖是錯誤的 61.57.103.124 05/04 19:48
※ 編輯: Androgyne 來自: 193.52.24.125 (05/04 19:58)
dondothat:http://tinyurl.com/hyw8g 140.112.130.41 05/04 19:59
Urd:中肯 140.112.94.114 05/04 20:31
mstar:李慶猿是之前衝刺拆議會照片那隻吧? 61.229.31.220 05/04 20:36
mstar: 嗎 61.229.31.220 05/04 20:38
ninepoints:這才是真正的「閃開!讓專業的來」221.169.214.223 05/04 23:03
VersaceII:高手 61.229.186.40 05/04 23:18
eslite12:是國道新工局還是北市新工處? 59.117.0.22 05/04 23:18
Androgyne:國道新建工程局。規模大金額當然也高。 193.52.24.125 05/04 23:59
eslite12:A大有沒有他們跟行政法院收多少租的八卦? 59.117.0.22 05/05 00:00
Androgyne:國有公用財產租給公家單位的話,我懷疑 193.52.24.125 05/05 00:03
Androgyne:是沒什麼算租金,或是由新建廳舍經費中 193.52.24.125 05/05 00:04
Androgyne:圈出部分來付。但絕不可能是市價就對了 193.52.24.125 05/05 00:04
abc0: 金川義元把家康流為人質!!! 扣款吧 24.184.192.56 05/05 00:20
asword:遇到高手一堆剛剛胡鬧的人就乖乖閉嘴了XD 61.222.245.45 05/05 02:15
mstar:轉錄至看板 MRT 05/06 18:46
ccrimson:推專業 59.104.3.19 05/06 19:01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7.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