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宏仁
最近那位落跑的越南移工朋友被警察查獲了。剛聽到消息時,第一個反應是:怎麼辦?他
借貸的5,400美金,如何償還?但接下來的發展,更令我感到沮喪挫折:怎麼會有像台灣
這樣一個吃人的社會?我如果是這位移工朋友,我會恨台灣一輩子!
去年年中,這位朋友A快快樂樂地接到仲介通知,可以來台灣工作了。他付了5,400美金,
交給仲介公司一部份定金後,足足等了將近一年時間,才找到來台的工作機會。離開的那
一天,家庭視為一件大事情,邀請了叔伯姑姨各親戚來家裡,辦桌吃中午,我也去參加此
盛宴。大家都祝福他可以一路順風平安,賺些錢回到越南,把剛建造一半的房子繼續完成
(為了造此新房子,他另外借貸了約四千美金)。酒足飯飽後,一位朋友騎著摩托車,騎
約一個小時時間,載他去河內,另一位朋友則一樣騎機車幫他載運行李。
來到台灣後,被送到一間小輪胎工廠工作,只有老闆跟兩個伙計(包括他),根本不是正
規的工廠。晚上被安排睡在廁所旁邊,臭到無法入睡(越南家庭的廁所可能比台灣鄉下廁
所乾淨許多)。他並不知道可以要求轉換雇主,只知道可以落跑。而根據我猜想,也不可
能轉換雇主成功,因為一開始可能就是被違法使用,送到不知名的工廠去工作。若跟仲介
提起要轉換雇主,仲介第一個反應是:把這個移工送回去,反正後面還很多人在等。
後來他落跑了,輾轉許多地方工作,一直沒穩定的工作,最後11月初落腳在苗栗。在一家
鐵工廠工作,在那裡領到台灣的第一筆薪水:$18,000。
工作到今年的一月初,被警察查獲了。製作完筆錄後,立刻被送到三峽的外國人收容所。
另外一個苦難的開始。
首先,工作的第二個月的薪水,老闆不肯給他。我打了電話去跟這位老闆要錢,但老闆只
要是沒來電顯示的電話,一律不接;而談到A的工資,他立刻推託說他也很可憐,公司營
運不好,周轉不來、、、。反正就是不啃償還積欠的工資!我們甚至還懷疑,是否這位老
闆去通風報信的,因為以前就聽過,許多違法雇用的老闆,在用完人的時候,就會去通報
警察局去抓落跑移工,這樣不僅有舉報獎金,還可以賴掉移工的薪水。(各位,幫忙想想
辦法,如何幫A要回他的血汗錢?)
其次,送到三峽收容所後,A曾經打電話給他姊姊,他姊姊來電要我跟苗栗縣外事科的某
人聯絡,說繳完錢後,就可送回越南了。當時正好是元旦期間,我也找不到人。後來他姊
姊又來電,說可能被關高達六個月,這下子我緊張了:有什麼事情這麼嚴重,要把沒有任
何威脅的移工,關起來長達六個月?不是罰款繳一繳,機票買了,就送回國了嗎?
後來苗栗縣警局的人說,目前警政署在執行一個專案,有關「假證件製造」的調查,因為
這位朋友持用購買來路不明的居留證件,因此整個案子都已經移送到地檢署偵察了(他說
是1月13日移送的)。
但是當我到三峽收容所看他時,他以及同時被抓的另一位越南移工,都不約而同地說,打
這個電話「09XXXXXXXX」,給兩萬元,就可以把證件拿回來,然後就可以送出境。打了電
話過去,還是那位苗栗警察局警察的手機。但他告訴我,案子移送到地檢署了。我不禁懷
疑,為何所有被抓的移工,都有他的私人電話?
假如真的移送地檢署,那麼我們的檢察官何時會起訴呢?沒人知道。起訴後,審判過程要
多長呢?不知道。至少六個月,一位律師說。那麼在三峽收容的期間,這段日子所損失的
勞動收入誰來支付?國家還必須編列伙食費給這群人,誰賺到?為何這種案子不能速審速
結?在台持用假證件的移工應該很多,類似的案件都必須這樣長的時間來處理嗎?而若不
是有台灣的人士協助,誰會知道居留證的製作(例如編號的編排密碼、印刷設計的地方、
、、),這樣的問題早就存在了,為何剛好這幾個人就活該倒楣被羈押得更長?那些協助
製造假證件的台灣人呢?從沒聽到警察抓到這些人!
而最根本的問題還是:為何移工不能自由轉換雇主?說穿了,就是為了配合目前的仲介利
益。也難怪一位越南的仲介說:「台灣的仲介是吃人肉不吐骨頭」。為何這個明顯不利於
勞工的政策,在學界呼籲了這麼久,勞委會仍不敢更改呢?一個號稱人權至上的國家,卻
制訂出如此不人道,緊緊鎖住移工行動自由的政策,真是一大諷刺!
--
半年拼治安的口號當真害人不淺。
老殘遊記有云:「貪官可怕,清官更可怕。」
馮夢龍在《古今譚概‧鷙忍部》的序言也這樣寫道:
「子猶曰:人有恆言曰貪酷,貪猶有為為之,酷何利焉?」
在台灣,
官員既貪且酷,
拿人利益猶要假裝清廉高尚,欺壓弱勢還以執行法理正義自居,
要能坦然面對權謀利害的計算,不鄉愿退縮、也不被既得勢力綁架,
看來是實踐者共同的艱困修行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7.63.2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