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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樂生與「舊思維」互相碰撞 鐘阿雄/張阿本 日前,許博允撰文 http://news.chinatimes.com/Chinatimes/newslist/newslist-content/0,3546,110514 +112006062900362,00.html (以下稱許文)表示,最佳的樂生院保存方案,在以最低的時間金錢,拆遷重組幾棟「經 他認定」有價值的建物。首先他認為,樂生除了舊醫療大樓的類歌德式結構外,其餘價值 不高,因此他舉出許多古蹟遷移的例子,嘗試替拆遷重組背書。接著他嘗試說服讀者,捷 運機廠已經蓋一半了,在捷運局已經提出保存40%的替代方案下,不應再為了修補過去錯 誤的決定,而額外花費金錢與時間。最後他指出,由於迴龍機廠具有未來發展為台北至桃 園甚至新竹的之中繼站的功能,因此更應該拆除樂生大部分建築,以維持發展的潛力。 由於許文存在一個根本的錯誤以及兩項誤導,因此有必要釐清。 首先,許文根本的錯誤是,完全忽略了「新」文資法其重要的突破之一,在於「活的 聚落保存」。「活」,指的是空間中的「人與生活」;「聚落」,強調的是經過長時間的 日常實踐,所形塑成具有特殊生活紋理的空間;而「保存」,代表是政府應盡一切力量, 避免因工程所導致的「建物毀壞」,以及「居民迫遷」。 很明顯地,樂生院中的漢生病友經過長期隔離,不但將「病院」轉化為「家」,更活 出了新的特殊族群文化。這種抵抗性的「樂生文化」之所以可貴,乃肇因於戰前殖民政府 、戰後「本土」政府至今的迫害,與長期的忽視;所以,吾人必須以正面的態度面對「樂 生人」在這裡的生活,甚至生存問題。保存樂生,就在於保存樂生人的生活方式、台日混 合的三合院殖民住宅與「居住權」,而非拜物教般單就建築的形式高貴性而論。 反之,許文以古代宮殿做比喻,根本是遠遠落後於新文資法精神的敘述方式。民間進步學 者不斷強調「建築不應脫離人」,政府的體制也已在民間壓力下改變,他卻仍荒謬的以過 去「帝、王、將、相」的高姿態思考什麼該保存,在這種觀點之下,幾棟無奇的類歌德建 築當然價值不高。 再者,許文的第一個誤導在於,他陳述今天樂生保存會成為難題,全因為各項初期評 估作業未竟周全。照他的說法,「既然問題出現,就需要解決方案」,但他卻以古蹟審議 委員的身份,替捷運局的拆除工程進行背書與合理化,教人往後要怎麼相信「專業」的古 蹟審查?許文歌頌國外不計成本保存文化,卻草草地以姑息的態度勸說台灣大眾為了捷運 著想,暗示要相信決策者的抉擇,這顯示他想為錯誤決策背書的同時,卻自相矛盾渾不自 覺。 其次的誤導在於,無論「迴龍機廠」具備多大潛力,機廠應備有多少腹地,都與全區 保存樂生沒有任何衝突,因為,無論樂生院被拆除多少,在設計圖上都只是駁坎(檔土牆 )位置與多寡的問題,一點也牽涉不到「發展腹地」,甚至延後短暫通車時間,又豈會消 減捷運腹地?反之,迴龍的將來如果有活化、完整的「樂生古蹟」,才更能將迴龍目前介 於北縣與桃縣之間的邊陲位置反轉過來,成為重要的交通,以及觀光中繼站。 荷蘭「阿姆斯特丹」曾經有過案例,政府與民間為了等待足以解決地方文化及環境問題的 施工方法,而將捷運的開通延遲「近四十年」,他們認為,沒有相對應的工程技術來保護 古蹟本體,根本就無需討論是否要擴建捷運,歐洲能如此思考,台灣是什麼甚至不肯多等 兩年?拜讀許文,不得不讓我們遺憾的承認,台灣的審查委員竟然跟不上法條修訂的速度 ,甚至總是跟著工程單位後面跑。如果連「文化人」都凡事以「效益、利益」的舊思維思 考,關心石頭甚於人文,還宣稱活聚落可以拆下來搬過去,那文建會還是解散這群「專家 」算了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8.176.206 ※ 編輯: AFaith 來自: 61.228.176.206 (07/01 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