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QnQ ()
看板NTUniNews
標題Re: 批台新強娶彰銀 立委怒批金管會
時間Wed Oct 18 16:24:33 2006
這件事的來由是這樣
去年七月彰銀先藉由董事會通過讓台新金成為特別股私募對象
台新金吳東亮以高出對手新加坡公司40%的股價
以365億台幣左右買下彰銀最大股東
但是吳東亮只自籌了150億台幣
其餘約200多億發行公司債
至少三分之ㄧ由官股金融機構收購
台新金只需負擔利息即可獲得大筆資金順利收購彰銀
台新金雖順利收購彰銀
但至今仍未達成合併 且公股仍持有彰銀股份
而吳東亮期待能100%獲得彰銀股份
現在的風暴是台新金在董事會上強迫用換股的方式進行合併
甚至已經用一比一的比例進行交換
也就是說不管股價多少
就拿一股的台新金換一股彰銀
這樣的強迫交換當然危及彰銀股東權利
自然也包括了彰銀的公股部份
引起員工及股東的不滿
這個故事告訴我們
民營財團可以先向政府借大錢
收購政府主導的金融機構
再以主導權強迫此原公股金融機構與自身金融機構進行不等價交易
獲取此原公股金融機構100%的所有權
這樣就可以順利以低資本獲取高額資本
並且使自己股票大漲啦
喔耶
這就是小蝦米吃大鯨魚阿
以上全由個人拼湊所得
可能是我自己幻想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8.98.21
推 ernesto:這有忠實義務的違反吧。 10/18 23:00
推 QnQ:學長 解釋一下啦 10/19 18:03
推 radishare:呃...應該是指說要為自己股東著想,不可圖利自己或他人 10/20 17:48
推 radishare:總覺得政治考量太重,而且變成過急於推動合併... 10/20 17: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