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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athematics0.bbs@ptt2.cc (mathematics0.bbs@ptt2.cc) 標題: Re: [情報] 社辦第二輪戰役?! 時間: Mon Jun 8 22:52:04 2009 作者: Honiahaka (無袖) 看板: film-action 標題: Re: [情報] 社辦第二輪戰役?! 時間: Sat Jun 6 02:28:07 2009 ※ 引述《mathematics0 (Sean)》之銘言: 這分草案與課活組去年四月提出的相去不遠,只是刪除了績優社辦和評 分標準,「應保持整潔」、「不可遮蔽玻璃門窗」等項目仍存在,之前 新草案的許多內容也未納入 可以請有蓉或吳秀說明一下,社團輔導委員會付委之後的狀況嗎? -- 學生自治法規研修小組看完先前的草案後給了建議 希望先用現在這份當草案來實行,一兩年後修正錯誤之後再訂定正式版 所以這個東西仍然沒有效力,只是會執行就是了。 我個人覺得所謂最開始課活組提出的東西最大的問題還是會被搶社辦 現在在法規上社辦不會被搶問題就小很多了,看看剩下的: 四月的除了整潔跟門窗以外還有什麼酗酒賭博的那些已經拿掉了; 遮蔽門窗後面附上了但書,在會議上我是提出有些社團成員不希望曝光 比如說GC浪達可能不想出櫃,後來改成現在這樣 所以想遮門窗只要聲稱有特殊需求就可以了。 校規研修小組跟委員在開會的時候我沒有受邀 所以清潔那個部分我沒辦法動,不過他的措辭是比較軟性的「應」 我想只要確定好「社團是否有權自己布置社辦」 238的噴漆應該就可以過關;但如果是書亂堆東西亂放之類的問題...... 大概就無解了吧。 再來是先前訂出自治條款之類的 其實我現在在想到底有沒有必要,如果法條沒規定的就是可以 那說實在也不需要自治條款了。 -- 一兩年後我們在哪裡呢...... -- -- ※ 發信站: 批踢踢兔(ptt2.cc) ◆ From: 219.85.85.27
mathematics0:「學生自治法規研修小組」是什麼單位啊?推 06/06 02:35
Honiahaka:是為了避免學生跟行政人員都不懂法律弄出來的,負責推 06/07 01:52
Honiahaka:法規修訂上給予建議的小組(有說跟沒說一樣)。推 06/07 01:5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47.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