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uciahuang (lulu)
看板NTUniNews
標題[社課] 伴侶權益推動聯盟簡介
時間Thu Dec 23 20:33:31 2010
伴侶權益推動聯盟網站:http://tapcpr.wordpress.com/
觀察當今臺灣社會,我們發現即使親密關係的結合與實踐形式
已非常多元,然而法制度中婚姻家庭的概念卻異常僵固,根本無法
對應各種多元家庭的圖象與需求。根據統計,台灣現今符合傳統核
心家庭圖像的家庭根本不到50%,其他選擇同居不婚的異性伴侶、
長久穩定卻無法取得合法婚姻效力的同性伴侶、多位好友同居照顧
的朋友家庭,都是現代親密關係多元實踐的型態。但是我們的法令
規範仍舊停留在一夫一妻的傳統異性戀婚姻家庭,其立法內涵也維
持保守的親密/性倫理,對於溢出民法框架之婚姻家庭實踐的每一
位公民而言,台灣目前的社會制度可說排除了他們、漠視他們的各
項權益。
雖然伴侶關係缺乏權益保障不見得會造成立即性的危害,但生
活在婚姻體制外的人,其實是在每日生活中,用各種私人管道解決
關係缺乏保障的風險,例如:同性伴侶想要設定對方為保險受益人,
就得動用私人關係尋找友善的保險業務員,否則被保險公司拒絕的
機會將會大大提高。因此,婦女新知基金會於2008年底,邀集同志/
性別相關團體舉辦平台會議,商討推動伴侶權益的可能方向。
經過每月一次,歷經半年的討論後,2009年底,我們正式成立
了「伴侶權益推動聯盟」,目前由婦女新知基金會、同志諮詢熱線
協會、台灣女同志拉拉手協會、TG蝶園、台北市女性權益促進會、
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同光教會七個團體共同組成,由於各團體所
代表的群眾相當不同,因此我們將凝聚的目標放在:目前法律沒有
保障,但是我們認為應該納入保障的社會關係,無論這種社會關係
是兩人一組的親密關係、還是多重關係、又或者是情同手足的朋友
關係,都在我們討論與設定的倡議範圍。
2010年的現在,聯盟有了更進一步的共識:
伴侶法與同志婚姻權必須一起推動,沒有孰先孰後、階段任務
或最終任務的區別。因為,我們認為無論是同性戀、異性戀(或是
什麼都不戀),都應該同時擁有兩種(以上)的社會制度給予保障,
也就是說,婚姻與伴侶是兩種不同的制度,而兩種,都必須要平等
開放給任何戀。
此外,針對聯盟為什麼未採單點作戰,也就是說,直接從「醫
療」與「保險」等相關立法著手作戰,其根本原因很簡單:因為經
研究後我們發覺醫療和保險權益的問題,本質上是因為目前法制下
「非婚伴侶」未能取得身份法上的資格所致,是因為這樣,我們確
認並決議必須討論並推動伴侶法的制訂,從身份法的基本面斧底抽
薪地解決包括「醫療」與「保險」的相關保障需求。
伴侶權益的工作雖然龐大,但是持續思辯國家在人民親密生活
中應當扮演的角色是重要的,因此即便進度緩慢,卻意義重大。我
們將從文化、法律、社會制度等各面向持續進行多元伴侶權益保護
的倡議、社會對話、與法律制度研議,以正當化各種多元家庭的存
在,並確保不同形式的家庭都能獲得平等與合理的法律保障。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4.191
推 mathematics0:啊,我忘了講的最後一張投影片…… 123.193.4.180 12/23 22:48
→ itschris:發散再發散140.112.241.103 12/24 0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