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ilacfox (咦?今天到底幾號了?)》之銘言:
: ※ 引述《marge (魔幻女巫)》之銘言:
: : 阿不然你搬來和我一起住好了,我家離捷運站只要1分鐘,而且到新光也不用轉線:)
: 真的嗎?!
: 我粉想的咧!
: 這樣就快多了呢!
: 不過我怕另一個"志元"會生氣說...:b
我是說真的哩,不是開玩笑喔
因為我弟"高中"中興環工所
所以又是要給他住在台中2年啦
如果你爸不反對妳搬出來的話,我可以跟我媽說說看(她愈來愈和善了),妳就過來吧:)
等妳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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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oice, not chance, determines desti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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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61.59.45.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