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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arge (魔幻女巫)》之銘言: : ※ 引述《seakid (黑眼圈。大熊貓)》之銘言: : 我後來硬著頭皮打到公會問了,結果他們說『應該不會被罰』,為求保險起見, : 他們要我打到衛生局去問,結果我PO的那種格式是可以接受的 : 因為1.我們是應屆畢業生,證書號碼可以為證,並不是我們蓄意拖延。 : 2.取得證書前,我的職稱不是OT,在業務執行上不會與法抵觸。 : 如果當初工作就是以職能治療師的身份執業,有正職治療師監督也不會違法 : 應該就是這樣啦 : 祝各位順利嚕 所以到職日寫考取前的日期是okay的?!... 今天在看OT法...沒明確規定應屆畢業生的執業問題.. 應該修正一下..不然我們實在無所適從.... PT法已有註明應屆畢業生於當年度考取執照即可.... -- 雨停了 暖陽將河水照耀넊 如茶水般澄淨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61.222.64.1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