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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ajajump (女狼俱樂部!好耶!) 看板: NTUot
標題: [公告] 大一國文選課及修習注意事項!
時間: Fri May 2 17:17:20 2003
台灣大學中國文學系書函
主旨:九十二學年度起大一國文將改為全面電腦選課,同時不再辦理國文加簽作業,
檢附「大一國文選課及修習注意事項」乙份,敬請公告並查照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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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一國文選課及修習注意事項:
上學期:
一、大一國文自九十二學年度起全面採電腦選課,凡未選上(或未選)者,中文系(含任
課教師)@律不再加簽。
二、已選上國文課者,上下學期班次必須一致,不得更換。
三、大一新生必須按課表指定之「授課對象」選班,不得跨院選班,否則遭到擋修;勒
令休學等後果,自行負責。
四、舊生得選修其他學院開設之國文,但電腦選課時限填一個學院之時段。
五、欲修習國文之大一新生或舊生,若於第一階段、第二階段電腦選課仍未選上國文,
且原登記之國文時段未加選其他課程者,教務處將於第二階段電腦選課後,按該學
院各班剩餘名額隨機帶入國文課。
六、僑外生一律選僑外生班(僑外生班任課教師每學年可能由不同先生擔任),若自認程
度足以上本地生班,須提出報告書經中文系主任同意始得至中文系改選本地生班。
(必要時得辦理中文能力測驗)
下學期:
一、上下學期班次必須一致,不得更換。
二、上學期成績及格者,由教務處主動登錄於下學期預選表,不得擅自更換。
三、大二以上僅補修下學期課程者,可跨院選班,請提供上學期及格證明,經任課教師
同意並簽名後,至中文系辦公室加蓋主任章。
四、應屆畢業生如因必修課程衝堂等特殊原因申請更換班次者,須填寫報告書經任課教
師及中文系主任同意。
五、重修、補修應於學期中修習,否則未能及時畢業須自行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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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139.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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