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佩錦同學:
台端本(93學年度第2)學期經查選課學分不足,至少應修習三學分。依據本校學則第四
十二條規定略以:「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當學期應令休學:…… 二、已註冊學生於
加退選截止日仍未依規定辦理選課或所選學分數低於本學則規定者」。
本學期加退選截止日為3月11日,若台端於4月1日之前,仍未辦妥選課更正手續,則依規
定逕以休學處理,請 查照。
醫教分處(23123456-8024吳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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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去只是一種過程,之後,就是永遠的獲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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