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4年6月份(含暑修之後)畢業之校總區學士班學生辦理離校手續流程:
辦理地點 辦 理 事 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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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總圖書館 借書紀錄查核 (應還清各圖書館室所借圖書資料)
2.小福地下室 合作社退社 (未入社者亦應至該單位蓋章)
3.保管組倉庫 還學士服 (未借學士服者亦應至該單位蓋章)
4.住宿服務組 住宿生退宿 (請先至宿舍教官室領取退宿單)
(非住宿生免辦此項)
5.僑外組 僑生外籍生健保退保 (本地生免辦此項)
6.師資培育中心 審核教育學程修讀情況 (非教育學程學生免辦此項)
7.註冊組 查詢成績全部到齊並符合畢業資格,且已完成以上各項手續者,
憑私章.學生證及離校手續單領取學士學位證書
(學生證遺失者,憑身分證、學生證遺失補發之繳費單據辦理)
(委託他人代領,另應繳驗代領人身分證件)
備註:
一、領取離校手續單地點:校總區學士班學生請至註冊組
校總區碩、博士班學生請至研教組
法律.政治.經濟系學生,請至社會科學院教務分處
醫學院.公衛學院學生,請至醫教分處
進修學士班學生請至進修教務組
二、暑期退宿前如需領取學位證書使用,須向宿舍教官辦理學期的退宿。
拿到退宿單,再持離校手續單至住宿服務組蓋章後,方可至教務單位領取證書。
三、辦理期限:請於94年9月16日之前辦妥離校手續並領取證書。
四、暑假期間辦理離校手續,請盡可能上午辦理,以免因部分單位下午無人值班
而無法完成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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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只有比較
就失去了自己的意義
你就是你 沒有人能取代或是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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