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ot.org.tw/action.doc
親愛的會員:
在本星期日(10/30)舉行會員大會前夕,必須緊急告知各位一重要訊息:我們最近面臨一
危及專業發展之重要事件,行政院衛生署最近主動提出相關專業法條修法(包含OT、PT、
醫檢師、放射師),然其違反行政程序,未先與專業團體協商,逕送立法院準備「偷渡」
修法,若修法成功,則影響OT專業發展甚巨。主要為修正草案第四十一條:
第四十一條 未取得職能治療師或職能治療生資格,擅自執行職能治療業務者,處二年以
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但醫師或在職能治療師指導下
實習之國內醫學院各相關系、科、組學生或取得畢業證書日起五年內之畢業生,不在此限
為限。
犯前項之罪因而致人於死或重傷者,應依刑法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護理人員、臨床心理師依其專門職業法律規定執行業務,涉及執行本法所定業務時,不視
為有第一項前段規定情形。
此影響包含:未來醫事機構可依法聘任畢業五年內未取得證照之職能治療師,只要單位中
有醫師或其他有照OT即可。試問未來OT證照制度還需存在嗎?
此外,護理或臨床心理師亦可執行OT業務不違法,雖依其專門職業法律規定執行業務,但
此模糊的說詞,傳遞著OT專業似乎可被此二專業取代的概念,試問專業證照制度存在之必
要性何在?OT專業的保障何在?
目前情況為:學公會與醫事團體已密切監控此事,停止立法院之後續程序,今日10/25(二
)學會毛理事長、全聯會黃曼聰常務理事、鄭南鵬主委、及北市公會高理事長與衛生署陳
再晉副署長晤面,其應允於11/4再與衛生署舉行協商,重新討論修正條文內容。
各位會員必定憤怒衛生署的草率、漠視專業、開專業倒車的行徑,但也勿恐慌,此時各位
能幫忙的事情即為:團結一致,配合各項抗議及動員活動,明日若與署長確認衛生署無誠
意停止立法院修法程序,極可能緊急於10/28(五) 發動抗議遊行活動(最晚於星期四早上
公告是否進行),事情緊迫請大家能主動密切注意網站公告訊息。若無發動10/28活動,
則於11/4協商若破裂時,仍有可能於11月初再次發動活動。走上街頭,必須人多有聲勢,
否則不痛不癢無法發生作用,請會員們、學生們放下工作踴躍參加、體認此活動之重要性
,爭取專業的權益,並能隨時機動、共體時艱!。
暫先公告10/28行程,請直接e-mail學、公會報名,也請密切注意學公會網站公告之相關
訊息!
10/28(五) 抗議主題:衛生署漠視民眾健康 , 漠視專業
行程:
09:30 集合報到(台大校友會館)
10:00 記者會(台大校友會館)
10:30 出發抗議 (從立法院到衛生署)
12:00 結束
10/28如可出席者,麻煩填妥回條。請於10/27中午前回覆可否出席以方便確認出席人數。
謝謝
出席回條
單位 姓名 聯絡電話 行動電話 電子信箱
台灣職能治療學會理事長 毛慧芬上
中華民國職能治療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 呂淑貞 上
關心OT法案的OT界朋友,大家好!
中午與鄭南鵬主委、毛慧芬理事長、高麗芷理事長一起至衛生署,因為衛生署將修OT、PT
、醫檢師、放射線師法,圖利醫師與護理人員。影響我們的權益甚鉅。
昨天下午醫事團體得知衛生署版的修法法案偷渡,進入程序委員會準備排一讀,因此醫
事團體緊急拜託一些立委『擋』,今天等候與陳在晉副署長見面時,知道已經暫時被擋掉
,但這永遠是我們的夢魘,時時刻刻要提心吊膽。
陳再晉副署長說她也槁不清楚為什麼要修這麼一個不合理的法,所以他表示明天向署長
報告,若署長同意他的見解,11/4會找相關團體開會。
今天來了鍾紹和、林岱華、楊麗環委員幫忙,才有這樣的結果。明天醫事團體會請
立委楊麗環、鍾紹和確定署長態度。若(1)署長不理會我們的聲音與權益,10/28如原來
鎖定9:30集合,10AM記者會,上街頭抗議。(2)若署長尊重我們,11/4要好好與我們談
(我們會找立委一起出席),我們也得到我們訴求目的,那麼事情和平落幕,但若11/4的
協商醫事團體並不滿意,11/10將動員多數人遊行抗爭。
特此項各位關心法案動向,以及各學、公會理事長報告,同時請全聯會秘書處儘速
把這消息傳給會員們。
我與毛理事長分工,他先回學會總部寫新聞稿(我尚未接到),而我和鄭南鵬主委
又與醫是團體伙伴前往國民黨中央黨部,拜訪社會部郭志龍主任,編審彭聖錫先生,因為
若需要發佈新聞稿時,我們需要他們的幫忙。
敬祝 平安健康 幸福快樂 曼聰 敬上 94.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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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裡不會有人不知道這三個人是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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