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apa0121 (我不是時間的對手.....)
看板NTUot91
標題[情報] 九十一學年度第二學期繳交學雜費(註冊)須知!!!
時間Fri Jan 10 02:44:29 2003
一、九十一學年度
第二學期學雜費繳費單訂於
92年1月10日起發放。
二、繳費明細查詢網址:
http://mis.cc.ntu.edu.tw/reg/
繳費標準及原則查詢網址:
http://cashier.cc.ntu.edu.tw/
三、學生請持繳費通知單至全省各地之
中國信託銀行各地分行及全省各地郵局臨櫃繳交學
雜費(手續費由中信銀負擔,並請妥慎保存繳費收據備查),即視同註冊。凡選修教育
學程、
語言實習、生技學程課程者學分費之收繳,將在
加退選確定後一個月另行發單
通知繳納;其繳費單仍依往例交由各系所辦公室發放(不郵寄)。
欠繳上學期學分費
者,次學期不得註冊。成績不及格而有退學之虞者,請暫勿繳費,俟成績確定符合註
冊資格後,再行繳費,延畢同學須先繳交平安保險費、網路費及住宿費等費用,學分
費則請於加退選確定後約一個月內另行製單轉發。
四、繳費日期:自收到繳費通知單起至
92年2月14日止。
五、收到繳費單後,請先核對各項記載,若有不符情事時,暫勿繳費,請先到各主辦相關
業務單位(如研教組、註冊組、住宿組、生輔組…等)更正後,再到出納組換單,於繳
費期限內繳納,未收到或遺失繳費單者,可上網下載繳費明細,列印後即可據以繳費
六、繳費地點:
繳費期限內---逕向所在地中國信託銀行各地分行及全省各地郵局櫃檯繳納,亦可採用
ATM、網際網路、電話語音、匯款方式繳納。
繳費期限過後---繳費單須先經各註冊負責單位核章並加註日期後(第二階段學分等費
用除外),再到中國信託銀行公館分行繳納,其他繳費方式停用。
繳費方式:臨櫃<中國信託銀行所屬分行及全省各地郵局櫃檯>、ATM<自動櫃員機>
、網際網路、電話語音、匯款等五種方式。繳費方式說明請參閱繳費單背面說明。
七、符合註冊資格但未依規定繳學雜費者視同未註冊,依規定應予退學。
八、已繳交學雜費同學,請於
92年2月17日起至92年2月28日止,委由班代或代表將學生證
收齊後,送至各註冊負責單位蓋註冊章,藉以確認繳費相關程序無誤。未蓋註冊章者
,學生證無效。
九、本學期應退學及已畢業學生繳費(註冊)無效,並予以退費。
92年1月28日起開放網路
查詢成績,請自行留意成績是否達二分之一(特種生達三分之二)不及格退學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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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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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跟你說沒事了,你還按個屁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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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30.31.206
→ mindflying:還不稅ㄚ 真猛!! 推 61.216.27.218 01/10
→ papa0121:唔....現在時刻....4:52 a.m. ........... 推 61.230.31.206 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