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會計系的大四球員
對於今天 會計vs法律 有些問題想請教
今天的比賽在主審告訴我們還有十分鐘時我們有在記
四局下打完10分鐘還沒有到還剩下一些時間
為什麼會提前結束呢??
我記得call game的規則是3局15分4局10分5局7分吧
那如果還剩五分鐘都不打的話
以我們先攻又落後的球隊來說打四局下不就沒有意義存在了嗎?
新生盃應該是希望讓大一新生多去認識壘球多打球吧
看到今天學弟妹比完賽以為還有一局能反攻但被沒收之後的表情有些許難過
謝謝妳們的回答
會計系壘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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