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見原視界」
2007原住民族電視台原住民影像展徵件活動辦法
壹、依據
96年原住民族電視台營運計畫書-第三階段活動宣傳計畫。
貳、活動宗旨
原住民族電視台為鼓勵影像創作,今年將徵選原住民題材之紀錄短片與平面攝影作品,
並分為學生組與社會組進行評選,藉以紀錄不同原住民世代,
並擬自2007年11月至12月期間辦理公開發表行程,
期推廣原住民文化內涵與生活智慧之正面形象。
參、徵件計畫
一、徵件時間:中華民國96年6月1日至9月30日止。
二、徵選內容:以台灣原住民族生活及文化為題材之紀錄短片與平面攝影等作品。
三、參選資格:18歲以上、性別/族群不限,從事影像紀錄之個人或團體(限台灣地區)。為求徵件計畫公平公開,原視同仁不得參加。
四、徵件分組:◆社會組(1)短片類(2)平面攝影
◆學生組(1)短片類(2)平面攝影
五、參選辦法:
(一)主題:參加本影展徵選之作品,需以台灣原住民族為主題之題材。
(二)作品規格:
■紀錄短片類:
1.為廣徵珍貴之作品,鼓勵以DV拍攝,成品長度為10~30分鐘(30分鐘為上限),
交片之完成帶應為 digital betacam規格一支與DVD五片。
2.作者須檢附報名表格、使用授權書、切結書、企劃案一式五份。
(報名學生組者需檢附學生證明文件)
3.企劃案內容須明列:影片名稱、拍攝規格、影片主題、故事大綱、拍攝內容、
工作人員簡介(企劃案請以A4規格、14標楷體字形、左側裝訂、十五頁為限)。
■平面攝影類:
1.參選規格為10"×12"照片乙張,黑白、彩色不限,且未
經加色、格放、電腦合成、彩繪之照片,背面須填妥作者姓名、主題。
(三)截止日期:將參選作品於截止日(96年9月30日,以郵戳為憑)
前寄送至114台北市內湖區康寧路三段75巷70號原住民族電視台
「原住民影像展徵件活動」收。
(四) 報名簡章:上原視網站下載填妥報名簡章、使用授權書、切結書,
一式五份參加比賽。(內容請以A4格、14標楷體字形、左側裝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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