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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板小板龜 98.01.07 修訂 \⊙/ -板龜要注意看喔 jk 1.基本BBS禮儀 /\ 一行文: 請利用推文功能,不得發表或回覆文章只有一行或未滿三十字的文章。 灌水文: 本板不排斥灌水聊天文,請勿發表內容太無意義或針對特定人士的聊天或灌水文。 注音文: 使用推文功能或發表文章時,內容不得出現利用注音符號代替國字,但無法用國 字表達的狀聲詞不在此限。 發文推文則視同已經閱讀過並同意相關板規,如有違規文章經板主或板友推文告知 三小時內未作更正,即視違規情況給予警告或者刪文處理。 2.文章標題 文章標題格式為 [類型] 標題內容 ↑一格半形空白 輸入適當類型以及標題可做為後人爬文之找文的正確性的依據:) 經板主在標題上告知修改後,經三小時後仍未作更正,以不公告刪文處置。 - 3.文章內容規範 不實文章內容: 請發文者對於自己的文章負責,若文章不實經檢舉後,板主群會主動介入調查, 板主查證之後發公告文判決,不服判決請依照申訴管道申訴。 酸文: 不歡迎有明嘲暗諷挑釁,影射或拐彎抹角文章出現。倘若導致引戰或板眾不滿, 經板主認定發文判決,不服判決請依照申訴管道申訴。開分身在戰者加重處分。 政治文:  ̄ ̄ ̄ ̄ ̄ ̄ ̄ ̄ ̄ ̄ 板上可討論一般性議題,請不要惡意批評任何政治人物,一但轉為戰文後皆收入 精華區並且由板面刪除之。是否為惡意政治文由板主群裁定處理。 錄文:    轉錄文章需注意標題整齊性。取得原發文者同意,若未經許可轉錄,原發文者提 出申訴後,板主會裁定公告處分,不服判決請依照申訴管道申訴。 此外,未經許可,請勿以"任何方式"公開私人資訊,即使網路上可查到的資料。 註1:廣告文等任何不知是否違規的文章可先寄給板主,讓板主群確認是否適合在板上。 註2:違反以上規範之文章,版主群視情況給予劣退處分。 - 4.推/噓文內容規範 推/噓文原意在於降低類似一行文的文章出現,但仍需對自己的推文負責,若出 現推文有偏激或著不雅用字(包含髒話,性別歧視字眼,造謠,扭曲事實,惡意 抹黑等)板主群可經板友檢舉或者直接查證後發公告文判決,不服者可以申訴管 道申訴。 請勿在多篇文章內利用推文推類似的詞語,經板友申訴或板主查證後,視情況嚴 重程度直接水桶,不得有異議。 未經推文者同意,不得修改推文內容,若是推文內容違反板規,請將文章備份給 板主(先寄信到自己信箱,使用大R保持完整內容)後將違規內容修除,並且保 留違規ID,註明違規內容,由板主群裁決。 私人恩怨請勿帶進板上,若是有雙方屢次互相攻訐的情況發生(定義為之前曾經 有戰文站在不同立場者互相攻擊者)雙方皆會受處置。若有受到攻擊,可依板規 向板主群檢舉。 亂噓文會跟我一樣一輩子喔 FM/ 註:板主群公告文請勿推無意義推文 ∥ - 5.特殊屬性文章規範 (買賣/合購/租賃/打工) 買賣文: 一次多樣物品買賣請發表再同一篇文章,並詳細說明狀況、售價等。新增物品請 於同篇文章進行編輯,如在一週後有未售完的物品或新增物品,可另發文章,絕 不歡迎手動置底或者洗板的行為。 合購文: 本板不歡迎有圖利行為的團購。允許有雜支項,倘若有不合理的雜費請提出解釋 。轉自其他板的團購文請在開頭請註明轉自何板以及文章 AID碼,跟團者可至該 板了解團購進度並請以信件私下了解,不必公開回報進度亦不收錄精華區存查。 租賃文: 歡迎提供不收費的租賃情報。出現收費的仲介行為的租賃文章一律水桶+劣文。 房屋租賃相關標題統一為[租賃]。內文範本可參照發文種類[2.租賃格式],地點 、房租、隔間形式、聯絡方式強制要求必須包含在內文,若有缺少請自行修改。 打工文: 勞基法規定PT時薪一律為 $95/hr起,但不禁止提供低於標準薪資的打工情報。 註:以上四種類型文章的發文者限定為填過板友名單並收錄至精華區者。 - 其他補充 - — 勞動到我的話會跟我一樣五修喔... (O( /  ̄ ̄ 違規處理原則 IS\ ←(看到紅色成績單,老媽臉都綠了) ∥ 違反板規者,輕者或者初次違規者會以觀察或者警告告知,累犯或者違規行為重 大者以水桶處置 (期限由板主群視違規次數或者行為嚴重程度 )。 有爭議文章版主會先以 m文備份,並視情形鎖文(出現 !號)經公告判決後不得回 覆系列文。文章是否為鬧板文由板主群定奪。 申訴管道及流程   如果發現板上有人違反板規,請來信告知或者利用其他管道申訴,切勿在板上做 出違反板規的行為來反制,違反者仍會依照板規處置。 倘若對板主判決不服者,請於三日內將申訴理由連同該文章及公告文的 AID碼向 其他板主上訴,若不服其他板主判決方可至組務板NUU_Service找小組長申訴。 申訴者請依照流程申訴,不得因不服板主的判決而在板上出現亂板行為。 註1:假若對於板規有疑慮者,歡迎請來信告知並讓板主群做進一步的討論。 註2:如發現板規有不完善之處,請來信告知,並不得出現鑽板規漏洞的行為。違反者,    經由板主群裁定後公告判決。 - ※ 編輯: YenXD 來自: 122.125.102.164 (01/07 17:17) ※ 編輯: YenXD 來自: 122.125.100.98 (01/07 23:40) ※ 編輯: YenXD 來自: 125.230.100.174 (03/14 03:16)